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yè)化合作的紐帶。優(yōu)秀的合同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險合同的特征 保險合同對雙方發(fā)生約束力的狀態(tài)篇一
第一條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章 投保范圍
第二條 在依法成立的學?;蛘哂變簣@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三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fā)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后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以保險金額為限。
第四章 責任免除
第四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保險合同的特征 保險合同對雙方發(fā)生約束力的狀態(tài)篇二
第一條 凡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xù)(個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條 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第三條 保險金額最低為壹仟元,,最高為壹萬元,。在此限度內,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一經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四條 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guī)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1. 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2. 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3. 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4. 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于一次或連續(xù)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給付金額累計總數達到保險金額全數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第六條
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 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2. 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 3. 戰(zhàn)爭或軍事行動;
4. 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或殘廢,。
第七條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殘所支出的醫(yī)療和醫(yī)藥等項費用,,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第八條 保險費率根據行業(yè)(工種)或工作性質分別訂定,。
第九條 投保時,,投保單位應填寫投保單一份和全體被保險人名單一式三份,經保險公司核定承保后簽發(fā)保險單,。
第十條 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第十一條 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蛲吮#蛞虮槐kU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以簽發(fā)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
被保險人中途離職,,不論已否辦理批改手續(xù),均自離職之日起喪失保險效力,,保險公司應退還已繳的未到期保險費,。
第十二條 投保單位應在保險起保日一次繳清保險費,有特別約定的可分期繳費,。保險公司于收到保險費后,,保險單開始生效,。
分期繳費的,如在約定期限內不能交付時,,保險單即行失效,。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死亡或殘廢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通過投保單位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并提供下列單證:
1. 保險單證及投保單位的證明; 2. 被保險人死亡時,應提供死亡證明書;
3.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廢時,,應提供治療醫(yī)院出具的殘廢程度證明,。
保險公司接到申請后,經過調查核實,,按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如果從傷亡事故發(fā)生日起經過足二年不提出申請,即作為自動放棄權益,。
保險合同的特征 保險合同對雙方發(fā)生約束力的狀態(tài)篇三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家庭(或戶籍)所在地:省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乙方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本著自愿公平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類型合同,。
1。1 固定期限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為 年 個月,,其中試用期(或見習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相符合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勞動合同期限也相應的進行提前或順延,,但保持勞動合同總期限不變,。
1。2 無固定期限合同
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約定的終止情形或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乙方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相符合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1,。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第二條 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需要,,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分配,并按照甲方有關崗位職責的要求,,按時,、按質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目標,;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yè),、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3種情況乙方自愿接受: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yè),、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guī)程,、組織機構設臵等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經營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條 工作地點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甲方單位工作或者項目施工所在地。
第四條 甲方可以根據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實際崗位情況,,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執(zhí)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休息休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的休息休假制度執(zhí)行,。
第六條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它特殊原因,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雙方協商確定,。
第七條 乙方工資實行月/年薪制,月/年薪額中含有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國家或公司規(guī)定的補貼的部分福利待遇以及特殊崗位的崗位津貼。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年,,甲方除向乙方支付該工資外,,甲方將應為乙方向社保部門交納的社會保險(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甲方應承擔部分的元/月/年,,直接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到相關的社保部門交納,。
第八條 甲方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九條 甲方可以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待工、停工,、息工的,,待工、停工,、息工期間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生活費元,。(每月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得低于當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費標準。)
第十條 因乙方已經在其他部門參加了社會保險(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并支付了保險費用,或乙方不同意甲方為其辦理統(tǒng)一的社會保險(養(yǎng)
老,、醫(yī)療,、失業(yè)),故甲方在第七條中已經將甲方應承擔的部分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保部門交納,。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由乙方向其自行辦理的社保部門申請享受,,如乙方未自行辦理上述保險,,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費用,與甲方無關,。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當地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內容,,變更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確定。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解除
13,。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3,。2甲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13,。3乙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解除本合同。
13,。4因乙方未能在15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x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5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包括但并不限于此)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
保險合同的特征 保險合同對雙方發(fā)生約束力的狀態(tài)篇四
保險合同的客體是保險法律關系的客體,,即保險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由于保險合同保障的對象不是保險標的本身,,而是被保險人對其財產或者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利益,即保險利益,,所以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保險合同的客體。作為保險合同的客體,,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之一,,無保險利益則保險合同不成立,對此世界各國保險法均有明確規(guī)定,,也同樣作出規(guī)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這也就是說,只有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的人,,才能具有投保人的資格,,投保人具有保險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依據和條件。當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時,,不能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即使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人訂立了保險合同,該保險合同仍然無效,。
履行保險合同過程中,,如果投保人喪失了保險利益,保險合同也無效,。法律之所以規(guī)定保險合同的成立必須以保險利益為前提,,其意義在于:
第一,遏制行為的發(fā)生,。保險合同是一種機會性合同,,其所規(guī)定的風險事故不是必然發(fā)生的,而保險金的支付卻以這種事故的發(fā)生為條件,,如果允許沒有保險利益的人用他人的財產或生命進行投保,,這種保險必然帶有的性質,。
第二,防止道德危險的發(fā)生,。所謂道德危險,,是投保人在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以后,為圖謀保險金而違反道德,,故意促使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損壞保險標的或在保險事故發(fā)生時人為擴大損失程度的行為。投保人對于保險標的若不具有保險利益而與保險人訂立了保險合同,,很容易發(fā)生道德危險,。
第三,限制保險人的賠償責任,。財產和責任保險合同具有補償性,,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以后,保險人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責賠償,,而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正是以保險利益為依據確定的,,當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利益時,超過部分無效,。
保險合同的特征 保險合同對雙方發(fā)生約束力的狀態(tài)篇五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fā)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系甲方職工,,鑒于勞動合同月日已到期,雙方協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系,。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fā)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
保險合同的特征 保險合同對雙方發(fā)生約束力的狀態(tài)篇六
保險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應當以矯正因違約方的原因或者客觀情況的變化而導致的利益失衡為導向。本文將對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法律效果的現狀,、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對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是否具有溯及力的問題進行探討。并且對保險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在立法上提出自己的建議,,即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應當具有溯及力,,維護法律的明確性。
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統(tǒng)一性;溯及力
對于保險合同來說,,保險合同法定解除的法律效果,,就是合同解除后對解除前的行為是否具有溯及力,,即實質上就是溯及力的問題,。溯及力主要體現在保險費的返還和保險金的返還上。如果保險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在保險合同法定解除之后,,保險人應當返還投保人支付的保險費。同樣地,投保人也應當返還保險人已給付給其的保險金,。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后是否具有溯及力,,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觀點。否定說認為,,保險合同的解除應當是沒有溯及力的,。持這種觀點的學者的`理由是合同法理論。合同法規(guī)定,,對于繼續(xù)性的合同,,原則上應當無溯及力,原因在于繼續(xù)性合同已經進行的使用或收益不具有返還性,,而保險合同是繼續(xù)性合同,,因此保險合同解除后,是沒有溯及力的,。[1]肯定說則認為,,保險合同解除后應當是有溯及力的。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保險合同雖然是繼續(xù)性合同,,但是它和其他的繼續(xù)性合同在性質上是明顯不同的,。對于保險合同,合同解除后溯及力的有無主要涉及的是保險金與保險費的返還問題,,保險金與保險費不僅僅是可以返還的,,而且,如果不返還對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是極大的不公平,,也無法保障保險業(yè)的正常健康發(fā)展,。[2]折中說贊同現行保險法的規(guī)定,持此觀點的學者認為,,保險合同的法定解除有無溯及力應當根據合同履行的情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法,。還有一些其他的觀點,,比如認為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是否應當具有溯及力,應當區(qū)分是違約責任還是非違約責任等等,。
從法理學的角度來看,,立法者建立法律制度,總是通過預設違反該制度的法律效果,,從而對多種多樣的社會生活進行規(guī)制,。法律為社會生活提供了一般的行為模式,使社會秩序能夠得到維護,。但是一旦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為其設置的行為模式,,違背了社會分配正義和交換正義時,,法律會對其行為進行必要的管制與矯正,而這種管制與矯正也正好符合正義的要求,。保險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設置,,是保險法通過預設當事人違反保險法所規(guī)定的義務或者是當事人約定的義務時,對保險合同解除后的利益進行分配,,以矯正因投保人違反合同義務或者是因客觀情況的變化而導致的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失衡,,實現對保險法律關系的規(guī)制與維護,實現公平與正義,。法定解除制度的設置包含了兩個部分,,一是行為模式,一是法律效果,。其中,,法律效果是最為重要的部分,法律效果設置的科學與否,,將直接導致保險合同法定解除制度功能的實現與否,。法律效果規(guī)定地科學,將不僅僅可以矯正并且恢復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期待的利益格局,,而且可以實現對利益的再次分配,,完成對公平的第二次分配。同時,,也可以對違反義務一方的投保人進行警戒和懲罰,,使其在預想違約之前考慮到違約的后果,從而對其行為有一定的規(guī)制,。具體來說,,保險合同法定解除的效果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剝奪所得的利益和進行懲罰。從剝奪所得的利益來說,,剝奪投保人對保險合同所享有的全部利益,,換句話說,就是保險人既不用承擔保險責任,,也不用退還保險費用,,而且對于已支付給投保人的保險金,保險人也有權利要求返還,。此設計是具有合理性的,,原因在于任何人都不能從自己過錯的行為中獲得利益,否則,,將嚴重的損害社會公平與正義,。進一步從風險承擔的角度來說,由于投保人沒有履行法定或約定的義務而導致了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所預期的利益沒有實現,,那么由違反合同義務的投保人進行承擔這種不利后果,,也是合情合理,符合公平正義,,也是最有效率的公平,。從進行懲罰來說,對投保人進行懲罰,,就是對投保人的違約行為所采取的措施應當足夠的嚴厲,,從而實現對違約方違約的阻止的客觀效果。
現行的《保險法》就保險合同法定解除后的法律效果沒有做出統(tǒng)一的規(guī)定而是要求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我們應當看到其中所暴露出來的問題,,即在加強靈活解釋能力的同時也喪失了法律確定性的特征,這實在是得不償失,。本文認為,,我國的保險法應當確立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權的一體溯及力,即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應當具有溯及力,,但是同時也應當注意以下兩點:第一,、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中的非人壽保險(即人身保險中的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具有典型的補償被保險人損害的功能,因為投保人的過錯而導致保險合同解除的,,保險人可以不返還投保人保險費,。保險人不返還投保人的保險費,是作為對違約投保人的警戒和“懲罰”,,并不是否認保險合同法定解除有溯及力,。對于人壽保險中的人壽險,理論上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應當隨著年齡的增大而增加,,這是因為人的年齡越大,,死亡率越大,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也就越大,,因此投保人所繳納的保費應當與被保險人的年齡增長呈正比,。但是在實踐中,由于人的收入與人的年齡的增長成反比,,即人的年齡越大,,人的收入能力越低。此時為了解決人的收入能力,、保險費用,、承保的風險三者之間的矛盾,保險人就采取了均衡保險費用的方式去計算保險費用,,即將整個保險期間應當繳納的總保險費用,,平均地分配到各個保險期間,這就使得每一期的保險費用都是一樣的,,從而也就避免了人在年老,、低收入的時候繳納更多的保險費用,。這樣,在投保人所繳納的保險費用高于保險人實際的保險成本的時候,,對于那“高出保險成本的”部分費用就“存”了起來,,具有了儲蓄的性質,對于此部分費用和其產生的利息,,就是我們所說的人壽險保單的責任準備金,,投保人對此責任準備金是享有權利的。在保險合同生效的期間,,由于某種原因被解除或者是被終止時,,保險人應當從保險責任準備金中去除退保手續(xù)費用,剩余的退還給投保人,。此時保險合同的解除也是具有溯及力的,。第二、保險人因為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解除保險合同時,,保險人仍然是有權利收取從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保險合同解除之日時期間的保險費,,這也是保險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的體現。這是因為,,保險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所以保險合同解除之后應當恢復合同訂立之前的狀態(tài)。根據“危險承擔說”,,保險人的義務并不是從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開始計算,,而是在整個保險期間都有保險義務。保險人對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前的危險承擔,,也是免除了投保人很大的經濟憂慮和精神憂慮,,此與投保人給付的保險費具有對價性,同時也符合利益平衡的原則,,兼顧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此外,保險合同法定解除具有溯及力即恢復原狀,,可以有多種的方式來實現,。不僅僅包括返還原物這種最基本的狀態(tài),而且也包括給付以替代物返還或者是作對等的補償等其他方式,。所以因客觀情況的變化導致保險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仍然是有溯及力的,保險人對保險合同解除之前所承擔的危險責任,,通過收取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保險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險費來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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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仇春涓.論保險合同法定解除的溯及力問題[j].職業(yè)學院學報,,20xx(4):5-8.
[4]趙俊?。覈kU合同法定解除制度的反思[j].現代商業(yè),20xx:56-70.
[5]樊啟榮.論保險合同的解除與溯及力[j].保險研究法律,,20xx(8):39-42.
保險合同的特征 保險合同對雙方發(fā)生約束力的狀態(tài)篇七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愿為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為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范圍為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fā)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和保證人_________為_________信用卡申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_________幣信用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約:
一,、保證人(單位卡保證人必須為單位)承認《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單位卡),,并履行本合約,。
二、保證人自愿為乙方領用_________卡進行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了解本單位的資信情況,。甲方應為保證人保密。
三,、保證人中途不愿繼續(xù)為乙方保證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申請,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擔保責任方可解除,,否則,保證人仍負有連帶保證責任,。如因法律原因導致乙方對甲方所作的清償無效,,保證人仍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保證人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將視同保證人繼續(xù)為乙方保證,,乙方領到新卡后,,保證人仍繼續(xù)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五,、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方和保證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yè)務規(guī)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人_________(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_________(簡稱乙方),。茲為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___與甲方間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fā)生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付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債權人(甲方)(簽字):_________連帶保證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