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車牌丟失證明篇一
根據(jù)我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
(一)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身份證明,。
(二)車輛管理所應當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未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補發(fā),、換發(fā)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fā)、換發(fā)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
(三)補發(fā)、換發(fā)號牌期間應當核發(fā)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 相關內容:
機動車登記證書丟失了怎么辦?
機動車登記證書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屬于補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補發(fā),、換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
啟用機動車登記證書前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未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
但屬于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變更,、轉移或者抵押登記的,應當在申請前向車輛管理所申領機動車登記證書,。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身份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