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一
根據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
勞動合同
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下文是上海勞動合同條例,,歡迎閱讀!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合同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以下統(tǒng)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或者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但本條例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五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并且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的規(guī)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第六條 工會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方面的指導、幫助,,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應當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交涉,,依法維護勞動者在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負有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的職責,。
第八條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
規(guī)章制度
、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
第十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yè)秘密進入公知狀態(tài)后,,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十六條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yè)務,。競業(yè)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yè)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競業(yè)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下列情形:
(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商業(yè)秘密約定的。
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低于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
集體合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訂。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續(xù)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自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經辦機構辦理用工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
第二十三條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的,,勞動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五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一)勞動者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勞動合同繼續(xù)履行,,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低于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確認。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不符合法定勞動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定勞動標準承擔義務,,并依法對勞動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勞動標準部分予以修改。
第二十九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未按規(guī)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一)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應當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用人單位的裁員方案應當在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實施裁員方案,,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勞動者退休、退職,、死亡的,。
勞動合同當事人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勞動者患職業(yè)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支付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但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并且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支付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但勞動者具有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關系應當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
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yè)登記手續(xù),。
(一)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當事人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和本條例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相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相應的解除合同的補償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yī)療補助費,。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中的工資收入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中的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五章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特別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以小時作為工作時間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
勞動者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勞動者在多個用人單位的工作時數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
第四十七條 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八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當事人未約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第四十九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勞動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五十條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
勞動報酬包括小時工資收入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使用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造成勞動者工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當綜合考慮非全日制工作的職業(yè)穩(wěn)定、福利待遇等因素,。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社會保險費的繳納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訂。
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中的規(guī)定,不適用于非全日制的勞動合同,,但第八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除外。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由于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都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每人五百至一千元處以罰款,。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辦理用工登記手續(xù)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辦;逾期不辦的,,按每人五百元處以罰款,。
第五十八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發(fā)生勞動爭議,依照勞動爭議處理規(guī)定處理,。
第五十九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適用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有特別規(guī)定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實施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當時的地方性法規(guī)、市人民政府的規(guī)章對勞動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有明確規(guī)定的,,本條例實施后,,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繼續(xù)執(zhí)行;當時的地方性法規(guī)、市人民政府的規(guī)章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條例實施后,外商投資企業(yè)與勞動者新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再適用《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yè)勞動人事管理條例》中關于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guī)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陜西省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
參加工作年限____________
現工作部門____________
本單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工種技術職稱____________
原身份____________
有何專長______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個人簡歷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在____________地____________單位任____________職證明人____________配偶情況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單位住址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_________(下稱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_________(下稱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同意執(zhí)行《_________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并確認該勞動合同為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和解決勞動爭議的合法依據。甲,、乙雙方應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ㄊ校┯嘘P勞動政策、法規(guī)規(guī)定,。乙方應參與企業(yè)的民主管理,、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活動。甲方應鼓勵和保護乙方的技術革新和發(fā)明創(chuàng)造,,表彰先進,,提倡乙方參加社會主義勞動。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二,、工作任務
(一)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乙方被安排在_________車間(部門)工作。
(二)乙方必須根據崗位的要求,,按時完成本職任務(產量,、質量)。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執(zhí)行操作法,,遵守設備、工藝和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遵守職業(yè)道德,。
(四)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yè)務知識學習和技術操作培訓,提高業(yè)務素質和操作技能,。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勞動場地、生產設備和勞動工具,,提供學習條件,,進行技能培訓。
(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設施和條件,。
(三)甲方應按國家和本企業(yè)(單位)的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并保證乙方的勞動保護待遇,。
(四)甲方必須執(zhí)行《勞動法》規(guī)定的工作時間和各種休息休假制度,。
(五)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按勞部發(fā)[1994]479號《關于發(fā)布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的通知》執(zhí)行,。
四,、勞動報酬
(一)經雙方協商,乙方月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或學徒期,、使用期初期工資月_________元),,以后隨工作變動和企業(yè)發(fā)展,依據國家和企業(yè)有關規(guī)定再作調整,。
(二)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根據乙方的勞動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和獎金,,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根據國家和本企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種法定津貼,、補貼和加班工資,。
(四)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和本企業(yè)(單位)的規(guī)定,保證乙方享受醫(yī)療,、工傷,、生育等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規(guī)定的《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和《企業(yè)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guī)定》等勞動政策,、法規(guī),。
(二)乙方必須遵守本企業(yè)(單位)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等各項勞動規(guī)則和制度。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應依據有關紀律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除名,、辭退等。
六,、合同終止的條件(一)本合同執(zhí)行期滿之日,,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因工作需要續(xù)延合同時,,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終止前三十日內通知對方,經另一方同意,,可續(xù)訂合同,。
(二)乙方在合同期內,因被判刑,、勞動教養(yǎng),、開除、除名,、辭退時,,從決定之日起,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按勞動部勞部發(fā)[1994]447號關于《企業(yè)經濟性裁減人員規(guī)定》辦理,。
經企業(yè)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中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符合《勞動法》第三章有關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
七、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違反《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和本企業(yè)(單位)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中有關規(guī)定而強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收回乙方繼續(xù)工作,,補發(fā)基本工資,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除了按《勞動法》第三十二條和本企業(yè)(單位)勞動合同制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條例以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按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除上述(一),、(二)款外,任何一方如違反合同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及時糾正違約行為,,并承擔違約責任。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按勞部發(fā)[1994]48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按規(guī)定在30日內向本企業(yè)(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在60日內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或本著有利于生產(工作)的原則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注: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三
勞動合同
法條例有哪些內容?那么,,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介紹吧,希望對大家有幫助,。第一條 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
第三條 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
第四條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第五條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職工名冊,,應當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戶籍地址及現住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期限等內容,。
第九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連續(xù)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條 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對協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yè)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guī)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一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或者其所屬單位出資或者合伙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的,,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不得設立的勞務派遣單位,。
第二十九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義務,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第三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xx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或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
第三十五條 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的行為的投訴,、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
【解讀】: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工作地點即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并不一致,,由于全國各地關于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存在地域性差別,,本條對此進行了明確,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當然,,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從其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解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本條實際上是用詞不嚴密的表現,,該條可以得出兩種理解,,第一種理解: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二種理解: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從條款規(guī)定看,,兩種理解都沒有錯,但是,,一個法條不可能有兩種理解,,否則無法操作。本條對此進行了明確,,采納了第二種理解,,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培訓費用,,包括用人單位為了對勞動者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而支付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解讀】:《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但是勞動合同法沒有規(guī)定培訓費的具體構成,本條明確了培訓費用包括有支付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以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這樣,本條就具有很強的操作性了,,這里需注意培訓費用里面不應當包括培訓期間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四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一、第二條中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是指按照國務院《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以及民政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暫行辦法》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
二,、第七條中的“用人單位”包括依法成立的用人單位的分支機構。
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達到法定就業(yè)年齡,,具有相應的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但已享受養(yǎng)老保險或者離退休待遇的除外。
三,、第八條中的“競業(yè)限制”應當符合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維護勞動者平等就業(yè)的權利。為防止發(fā)生重大誤解,,應當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應當如實提供與訂立勞動合同有關的情況和資料。但對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應當保密,、屬于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或者屬于勞動者個人隱私的,當事人有權拒絕提供,。
四,、第十三條規(guī)定應適用于訂立、履行勞動合同的全過程,。本條中的“其他合法證件”主要是指戶籍證明,、學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駕駛證,、職業(yè)資格證書、技術職稱證書等證明勞動者身份或者資格的'證件,。
五,、第十四條中的“不超過”包括本數,如不超過一年即含一年,。
六,、第十五條中的“培訓”是指由用人單位出資(指有貨幣支付憑證的情況)對勞動者進行的培訓?!捌渌厥獯觥敝饕侵赣萌藛挝粸樯贁祫趧诱咛峁┳》?、汽車等。
服務期是勞動者因接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協商約定必須為用人單位服務的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繼續(xù)履行服務期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續(xù)訂勞動合同,。續(xù)訂勞動合同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繼續(xù)履行原勞動合同至服務期滿,。
七,、第十六條中“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即用人單位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用人單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商業(yè)秘密進入公知狀態(tài)后,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經濟補償”是指用人單位在提前通知期內按照保密條款或者協議變動勞動者工作崗位,,致使其工資待遇受到不利影響的,,應當予以合理補償。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五
全面地認識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制度,,實踐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制度存在著簽訂流于形式,、內容不完善、權義不完全對等,、爭議解決機制不完善和對聘用合同的內容規(guī)定缺乏管理等問題,。下文是陜西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管理暫行條例,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的聘用關系,,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單位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人事部《關于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20xx]35號),、人事部《關于印發(f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xx]15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經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按規(guī)定權限批準設立的事業(yè)單位(以下稱聘用單位)與其受聘人員建立聘用合同關系的,,適用本辦法。
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聘用合同是指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確定聘用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 聘用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
第五條 訂立和變更聘用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并符合國家和我省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
聘用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第六條 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對聘用合同制度的實施負有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的職責,。
第二章 人員的聘用
第七條 聘用單位應當成立聘用工作組織,,就人員的聘用、考核,、續(xù)聘,、解聘等具體事項提出意見。
聘用工作組織由本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人,、工會負責人和職工代表組成,必要時可以吸收相關專家或者其他有關方面人員參加,。
第八條 聘用單位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編制數額內,,按照崗位任職條件聘用人員,可以優(yōu)先在本單位現有人員中公開選聘,,也可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涉密崗位確需使用其他方式選拔人員的除外。
第九條 應聘實行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的崗位,,應聘人員應當持有相應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第十條 人員的聘用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聘用單位公布空缺崗位及其職責、聘用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事項;
(二)應聘人員提出申請;
(三)聘用工作組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五)聘用單位負責人員集體討論決定受聘人員;
(六)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協商訂立聘用合同。
第十一條 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上工作,。
聘用工作組織成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遇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 聘用合同訂立前,,一方當事人有權向另一方當事人了解與其建立聘用關系相關的情況,雙方均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三條 聘用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二) 崗位及其職責要求;
(三) 崗位紀律;
(四) 崗位工作條件;
(五) 工資福利待遇;
(六) 聘用合同變更和終止的條件;
(七) 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聘用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試用期,、培訓和繼續(xù)教育、知識產權保護,、解除合同提前通知時限等條款,。
第十四條聘用合同分為短期、中長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流動性強,、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一般簽訂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因崗位或者職業(yè)性質需要、期限相對較長的合同為中長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根據工作任務確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應聘人員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的年限。聘用單位與受聘人員經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上述任何一種期限的合同,。
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20xx年或者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已滿20xx年且年齡距國家規(guī)定的退休年齡已不足20xx年的人員,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該人員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 聘用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聘用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聘用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聘用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滿6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滿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的;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受聘人員為新就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超過6個月的,,聘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十七條 聘用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聘用單位出資招聘、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受聘人員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第十八條 受聘人員在涉及國家機密崗位工作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guī)定。受聘人員在涉及聘用單位商業(yè)秘密崗位工作的,,聘用合同當事人可以在聘用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保密義務,。
(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單位商業(yè)秘密約定的。
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第二十條 聘用合同期滿,,符合續(xù)聘條件的,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續(xù)訂聘用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續(xù)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xù)簽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等由雙方協商確定,并簽訂《聘用合同續(xù)簽書》,。沒有辦理續(xù)簽合同手續(xù)或終止聘用合同手續(xù)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系的,,視為延續(xù)聘用合同,延續(xù)聘用合同的期限與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長不超過受聘人達到退休年齡的年限,。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無效:
(一)違反國家和我省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訂立的;
(二)采取期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無效的聘用合同,,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聘用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聘用合同的無效,由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確認,。
第四章 聘用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二條 聘用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
第二十三條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聘用單位應當對受聘人員履行
崗位職責
、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進行年度考核;必要時,,可以增加聘期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優(yōu)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作為受聘人員續(xù)聘,、調整崗位,、解聘的依據。
第二十四條 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向受聘人員出具《崗位調整
通知書
》,,對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除前款規(guī)定的情形外,,當事人需變更聘用合同的,,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按照規(guī)定程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雙方協商不成的,,聘用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
第二十五條 聘用單位合并,、分立的,,聘用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聘用單位繼續(xù)履行;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但當事人在聘用合同中另有約定或者屬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受聘人員被選舉擔任黨群組織領導職務的,,其聘用合同期限的變更,,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聘用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中止履行:
(一)受聘人員履行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義務的;
(三)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聘用合同中止情形消除后,聘用合同繼續(xù)履行,,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應當訂立書面聘用合同而未訂立,,但受聘人員按照聘用單位要求履行了工作義務的,當事人的聘用關系成立,,受聘人員的工作條件,、工資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利于受聘人員的原則確認,。
第五章 聘用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九條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三)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五)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七)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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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的,。
聘用單位解除合同未按規(guī)定提前30日通知受聘人員的,,自發(fā)出通知之日起30日內,聘用單位應當對受聘人員承擔聘用合同定的義務,。
第三十二條 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一)受聘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四)患職業(yè)病以及現有醫(y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五)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屬于國家規(guī)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六)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三十四條 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于本辦法第三十三規(guī)定情形的,,受聘人員應當繼續(xù)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聘用單位應當自受聘人員正式書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30日內予以答復;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一)聘用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退休或退職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依法注銷,、撤銷或者解散的,。
聘用合同當事人實際不履行聘用合同滿3個月,又不屬于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終止情形的,,聘用合同可以終止,。聘用合同終止后,聘用單位應當為受聘人員開具《終止聘用合同
證明書
》,,并辦理相關手續(xù),。(二)患職業(yè)病以及現有醫(y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三)屬于國家規(guī)定不得終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一)受聘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三)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 應當訂立聘用合同而未訂立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終止聘用關系,。應當訂立聘用合同而未訂立,聘用單位提出終止聘用關系,,應當提前30日通知受聘人員,,但受聘人員具有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情形的,按前述規(guī)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證明,并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guī)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關系封存或者轉移手續(xù),。合同解除后,,聘用單位應當為受聘人員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辦理相關手續(xù),。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xù),。聘用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受聘人員的人事檔案,受聘人員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xù),。符合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聘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受聘人員經濟補償。
(一)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六)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七)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yè)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第四十一條 聘用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與本辦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的解除條件相同的,聘用單位應當依照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四十二條 經濟補償以受聘人員上年月平均工資為標準;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個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資;月平均工資高于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當地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
第四十三條 聘用單位依據本辦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的,除按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醫(yī)療補助費,。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由于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聘用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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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條 聘用合同當事人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聘用合同當事人雙方都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十六條 聘用單位違反本辦法的,,由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聘用單位主管部門或者聘用單位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 聘用合同當事人因聘用合同發(fā)生爭議的,,依照人事爭議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用于為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提供指導和示范。各地區(qū),、各部門和事業(yè)單位在使用《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過程中,,可根據
合同范本
的有關內容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切實維護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第四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前,,根據政府人事行政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訂立并已經生效的聘用合同,本辦法實施后,,聘用合同當事人應當繼續(xù)履行;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變更聘用合同。
本辦法實施后訂立,、續(xù)訂聘用合同的,,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條 使用事業(yè)單位編制的社會團體,,除按照公務員法進行人事管理的以外,參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陜西省人事廳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一,、事業(yè)單位實行聘用制是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之一,,對于調動事業(yè)單位人員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具有重要作用,。各級政府人事部門要高度重視,,發(fā)揮宏觀管理和指導協調作用,認真做好聘用合同的推行管理工作,。
二,、事業(yè)單位實行聘用制的基礎是聘用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書是保證聘用制順利實施的一個重要步驟,,在實行聘用制過程中,,聘用雙方應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規(guī)范聘用合同,,減少不必要的人事爭議,國家人事部制定了《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范本)》,,用于為事業(y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提供指導和示范,。
三、各地區(qū),、各部門和事業(yè)單位在使用《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過程中,,可根據合同范本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充分,、完善合同內容,,確定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的條款及內容,切實維護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六
勞動監(jiān)察是指法定專門 機關代表國家對 勞動法的遵守情況依法進行檢查,、糾舉、處罰等一系列活動,。下文是陜西省勞動監(jiān)察條例,,歡迎閱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勞動監(jiān)察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勞動監(jiān)察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勞動監(jiān)察,是指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以
下簡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企業(yè),、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和與勞動者形成
勞動合同
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統(tǒng)稱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的行政執(zhí)法活動,。對國家機關,、事業(yè)組織、社會團體遵守社會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的監(jiān)督檢查,,依照本條例執(zhí)行。
第四條 勞動監(jiān)察應當遵循公開與公正、專門監(jiān)察與群眾監(jiān)督,、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管轄權限主管本行政區(qū)域內的勞動監(jiān)察工作。
財政,、稅務,、公安、工商行政,、衛(wèi)生,、安全生產監(jiān)督等部門應當依據各自法定職責,做好勞動監(jiān)察工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勞動監(jiān)察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各級工會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guī)定,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實施監(jiān)督,。
第八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對于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和舉報,。
第二章 監(jiān)察職責與管轄
第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履行下列勞動監(jiān)察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
(二)監(jiān)督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投訴或者舉報;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監(jiān)察職責。
第十條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配備勞動監(jiān)察員,。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女性勞動監(jiān)察員,。
第十一條 勞動監(jiān)察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熟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
(二)從事勞動保障行政業(yè)務工作三年以上;
(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
(四)勞動監(jiān)察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
勞動監(jiān)察員的行政執(zhí)法證件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
第十二條 勞動監(jiān)察員在履行職責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三)采用筆錄、錄音,、照相,、錄像等方式取得證據;
(四)糾正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履行勞動監(jiān)察職責的其他職權,。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同級工會,、共青團、
婦聯、行業(yè)主管部門中聘請勞動法律監(jiān)督員,,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開展工作,。
勞動法律監(jiān)督員的證件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組織統(tǒng)一頒發(fā)。
第十四條 勞動法律監(jiān)督員有權監(jiān)督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同級工會中聘請的勞動法律監(jiān)督員可以進入用人單位調查了解其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發(fā)現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建議,。
第十五條 勞動監(jiān)察員和勞動法律監(jiān)督員必須忠于職守,,公正執(zhí)法,文明執(zhí)法,,不得泄露被檢查單位的商業(yè)秘密,,保守勞動監(jiān)察秘密,為舉報人保密,。
第十六條 省,、市、縣(區(q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在同級工商行政,、機構編制,、民政部門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實施勞動監(jiān)察。
在中央和外省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其生產,、經營和工作場所在本省的,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監(jiān)察,。
尚未注冊登記和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撤銷登記的用人單位,,由其所在地的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監(jiān)察。
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將其勞動監(jiān)察管轄的用人單位書面委托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監(jiān)察,。
下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為情況復雜或者影響重大的案件,,可以提請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查處。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間因勞動監(jiān)察管轄發(fā)生爭議的,,應當報請共同的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第三章 監(jiān)察內容與方式
第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一)招收、聘用勞動者情況;
(二)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訂立,、履行情況;
(三)勞動者工資支付情況;
(四)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情況;
(五)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
(六)女職工、未成年工和殘疾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情況;
(七)遵守職業(yè)介紹,、職業(yè)技能培訓和鑒定規(guī)定情況;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關勞動監(jiān)察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實施勞動監(jiān)察時,可以直接派勞動監(jiān)察員到用人單位檢查;也可以向用人單位下達詢問
通知書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詢問通知書的要求接受詢問或者作出書面答復,。第二十一條 勞動監(jiān)察可以采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年度檢查和案件專查等方式進行,。
除國家和本省另有規(guī)定外,對同一單位的日常檢查每年不得超過二次,,專項檢查每年不得超過一次,。
第二十二條 年度檢查一般由用人單位自查。自查情況經用人單位工會組織或者職工代表簽署意見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投訴舉報和勞動監(jiān)察中發(fā)現的問題,依法實行案件專查,,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設置舉報箱,,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接待室,指定專人受理投訴舉報,。
第二十四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或者超越管轄權限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的,用人單位有權拒絕檢查,。
第二十五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監(jiān)督過程中發(fā)現的違法行為,,有權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作出處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工會提出的處理請求,,應當依法辦理,。
第四章 監(jiān)察程序
第二十六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勞動監(jiān)察時,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二)告知被檢查單位監(jiān)察的內容,、要求,、方法和法律,、法規(guī)依據;
(三)詢問或者現場檢查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由勞動監(jiān)察員和被詢問人或者用人單位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十七條勞動保障
行政部門對投訴舉報或者勞動監(jiān)察中發(fā)現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行為,,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并告知投訴人或者舉報人。
對不屬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職權范圍內的投訴和舉報,,應當告知當事人向有關機關反映,。
第二十八條 下列情況不予立案:
(一)依法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fā)現的,。
第二十九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勞動監(jiān)察案件:
(一)填寫立案登記表,,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
(三)根據查證的違法事實和證據,,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提出處理意見;
(五)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對當事人新提出的事實,、證據進行復核;
(七)行政處理決定書或者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送達當事人,。
依據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三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實施勞動監(jiān)察調查取證時,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給予協助,,如實反映情況,,不得提供虛假資料或者出具偽證,不得謊報,、隱瞞有關情況,,不得隱匿、毀滅有關證據,,不得拒絕和阻撓檢查,。
第三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凡涉及多數職工利益的,,應當征求用人單位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作出行政處理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前,可以聽取用人單位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
第三十二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法行為的查處,,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案;情況復雜確需延長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第三十三條 勞動監(jiān)察實行回避制度,。
(一)系本案當事人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
承辦案件的勞動監(jiān)察員的回避由勞動監(jiān)察負責人決定,,勞動監(jiān)察負責人的回避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決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條例第十九條所列事項進行監(jiān)督檢查時,,發(fā)現用人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應當依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實施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
(一)無理阻撓勞動監(jiān)察員依法行使勞動監(jiān)察職權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
(三)拒絕提供有關情況,、材料的;
(五)打擊報復舉報人的。
第三十六條 依照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被處以一萬元以上的罰款,,個人被處以一千元以上的罰款,有權要求舉行聽證,。
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理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依法應當受理的投訴舉報不受理的;
(二)泄露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的;
(三)泄露勞動監(jiān)察秘密或者舉報人情況的;
(四)收繳罰沒的財物據為己有的;
(五)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1、社會 勞務中介機構和社會 培訓機構遵守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
3,、單位 招聘職工的行為;
4,、勞動者的 工作時間;
5、企業(yè)遵守企業(yè)工資總額 宏觀調控規(guī)定的情況;
6,、單位支付職工 工資的情況;
7,、國有企業(yè) 經營者的收入情況;
8、單位和勞動者繳納 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9,、 社會保險金給付情況;
10,、單位遵守職工 福利規(guī)定的情況;
11、單位和勞動者遵守職業(yè)技能開發(fā)規(guī)定的情況;
14,、 法律,、 法規(guī)、 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合同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以下統(tǒng)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或者形成勞動合同關系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第四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但本條例有特別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五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并且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的規(guī)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第六條 工會應當為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方面的指導,、幫助,,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工會應當代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交涉,,依法維護勞動者在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中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負有指導和監(jiān)督檢查的職責,。
第八條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
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
第十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對生效的期限或者條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試用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當事人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即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的服務期作出約定。
第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單獨簽訂保密協議,。商業(yè)秘密進入公知狀態(tài)后,,保密條款、保密協議約定的內容自行失效。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就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作出約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十六條 對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后,,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僅限于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yè)務,。競業(yè)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競業(yè)限制的,,不得再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競業(yè)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于下列情形:
(一)違反服務期約定的;
(二)違反保守商業(yè)秘密約定的。
違約金數額應當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約定,。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低于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
集體合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簽訂,。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續(xù)訂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
(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
無效的勞動合同,,自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應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經辦機構辦理用工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與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起始時間確認。
第二十三條 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勞動合同應當繼續(xù)履行,,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分立的,勞動合同由合并,、分立后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五條 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和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不一致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約定,由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承擔或者部分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實際使用勞動者的單位未按照約定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對勞動者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中止履行:
(一)勞動者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勞動合同繼續(xù)履行,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低于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按照有利于勞動者的原則確認,。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不符合法定勞動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定勞動標準承擔義務,并依法對勞動合同中不符合法定勞動標準部分予以修改,。
第二十九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未按規(guī)定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一)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應當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意見,。用人單位的裁員方案應當在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采取補救措施的基礎上確定,,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用人單位實施裁員方案,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工會和勞動者本人,。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合同,,要求重新研究處理時,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用人單位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四勞動者退休,、退職,、死亡的。
勞動合同當事人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勞動者患職業(yè)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支付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但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并且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支付傷殘就業(yè)補助金的,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
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但勞動者具有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關系應當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
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yè)登記手續(xù),。
(一)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提出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勞動者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用人單位依據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當事人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和本條例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相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相應的解除合同的補償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按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yī)療補助費,。
? ? ?第四十五條? 本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中的工資收入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條例第四十二條中的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五章?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的特別規(guī)定
第四十六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以小時作為工作時間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協議,。
勞動者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勞動者在多個用人單位的工作時數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
第四十七條? 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八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當事人未約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第四十九條?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對勞動時間,、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五十條?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
勞動報酬包括小時工資收入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
第五十一條? 用人單位使用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造成勞動者工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 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確定,,應當綜合考慮非全日制工作的職業(yè)穩(wěn)定,、福利待遇等因素。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社會保險費的繳納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訂,。
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中的規(guī)定,,不適用于非全日制的勞動合同,但第八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除外,。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由于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原因導致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都違反勞動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每人五百至一千元處以罰款,。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辦理用工登記手續(xù)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辦;逾期不辦的,,按每人五百元處以罰款,。
第五十八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發(fā)生勞動爭議,依照勞動爭議處理規(guī)定處理,。
第五十九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適用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有特別規(guī)定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實施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當時的地方性法規(guī)、市人民政府的規(guī)章對勞動合同當事人的義務有明確規(guī)定的,,本條例實施后,,勞動合同當事人應當繼續(xù)執(zhí)行;當時的地方性法規(guī),、市人民政府的規(guī)章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本條例實施后,,外商投資企業(yè)與勞動者新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再適用《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yè)勞動人事管理條例》中關于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guī)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
2.遵守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yè)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xù)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是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有效憑證,,同時也是對雙方的一種約束,勞動法中也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要賠償勞動者雙方的工資,同時合同內容也不能有違法的內容,。
陜西省勞動合同條例篇九
千呼萬喚的《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終于揭開面紗,,勞動合同條例,。9月18日,國務院總理***簽署第535號國務院令,,正式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下稱《條例》),。
最終公布的《條例》包括六章38條,相比此前9月3日國務院原則通過的條例(下稱條例通過稿),,又減少了兩條,,相對國務院法制辦5月12日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則縮水了七條,。
整體上看,,條例主要是針對《勞動合同法》表述上存在一些容易產生不解和歧義的條款作出更為細化的解釋和完善,令其在《勞動合同法》框架內更富有操作性,。
例如,,《勞動合同法》中最具有爭議性的條款,是無固定期限合同條款,。根據該條款規(guī)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經勞動者提議,,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對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連續(xù)十年工齡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并未明確,。因此,,曾導致部分企業(yè)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前突擊裁員或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將職工工齡“歸零”,。最有有名的例子是“華為門”,。
全總***管理部部長郭軍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指出,依據條例,,華為等企業(yè)規(guī)避法律規(guī)定的努力化為泡影,。條例規(guī)定,“連續(xù)工作滿十年”,,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用工時間。這意味著,,被強行“歸零”的工齡并不被認可,。
此外,針對企業(yè)可能違反勞動合同法在建立職工名冊,、支付經濟補償和賠償金,,以及勞務派遣等方面的相關規(guī)定,條例強化了法律責任條款。
具體而言,,如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有關建立職工名冊規(guī)定且逾期不改正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或者應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而未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guī)定且情節(jié)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正式公布的條例最為引人矚目的,,是取消了條例通過稿中有關勞務派遣的條款。據其規(guī)定,,用人單位使用同一被派遣勞動者連續(xù)工作滿兩年的,,須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意在于限制用人單位長期使用勞務派遣方式,,避免其將長期合同短期化,。
在正式公布的`版本中,這個條款被刪除了,。據接近決策層的人士分析,,因過于嚴厲地限制了勞務派遣,這個條款遭遇企業(yè),、尤其是外資企業(yè)的強烈反對,,以至于最終在正式版本中消失。
勞動合同法起草組組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常凱告訴《財經》記者,,勞動合同法將對中國勞資關系有多深的影響,將取決于實施情況,,而政府在其中起關鍵作用,,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條例》。根據條例,,各級政府和縣級以上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研究員陳步雷則坦率指出,,勞動合同法執(zhí)行情況不容樂觀。據他了解,,在法律責任不明確的情況下,,基層勞動行政部門多人浮于事,,企業(yè)也只是簡單應付檢查,有效保護勞工利益,,其實依賴于政府職責認真履行和社保體系的建立完善,。
決策層顯然也意識到勞動合同法推行艱難。有鑒于此,,全國人大常委會將開展勞動合同法執(zhí)法檢查。根據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組將于9月中旬分赴遼寧,、江蘇、廣東,、陜西,、山東、福建開展檢查工作,,并委托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西,、云南、甘肅等九個省區(qū)人大常委會,,分別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