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得到了一些心得體會以后,應該馬上記錄下來,寫一篇心得體會,,這樣能夠給人努力向前的動力。那么你知道心得體會如何寫嗎,?那么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心得體會怎么寫才比較好,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拒絕酒駕以案促改心得體會篇一
筆者不會駕車,也對這些類廣告似乎抱著與我無關的態(tài)度,。但從去年親自經歷酒后駕駛被查,令筆者吸取了終生的教訓,。
去年我到一個司機朋友家去竄門,,熱情的司機朋友和賢惠的司機夫人擺起了飯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畢飯飽兩個小時后,司機朋友接到單位領導打來電話,,安排他馬上到機場去提貨,,臨走時司機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車。于是我坐在副駕的位置上,,我們就上路了,,剛行駛幾分鐘,有位交警同志為我們行了個禮,,司機朋友將車停了下來,,交警同志拿著酒精測量儀檢測。檢測結果酒精度超標,,交警叫司機朋友把證件交給他登記后,,交警就直接將車開到交警隊去了。留給我們只有一張罰款單,,上面寫道:“罰款五百元,,扣12分,三個月內重新參加滿分考試”,。那次酒駕,,我站在人情的份額上給司機朋友捐了幾百元,作為小小的同情補助,。但那次酒駕的教訓在我心中永遠留下遷悔的陰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個人茶前飯后的話題,。然而,很多關于車禍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機酒后駕車釀出的慘局,。
打開網站搜索“酒后駕車”,映入眼竄的是一篇篇關于血案的故事,,我們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們時時刻刻地牢記:安全從我做起,拒絕酒后駕車!
請記住小強的那句話“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李某,,中共黨員,國家某行政機關管理局原副局長,。
xx年x月x日晚,,李某飲酒后駕車到單位取材料,被執(zhí)勤民警當場查獲,,并抽取體內靜脈血留存,。后經司法鑒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為/100ml,已達到國家人體血液酒精含量標準中規(guī)定的醉酒標準,,李某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被取保候審,。隨后,李某被免職,。xx年x月x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認定李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鑒于其認罪,、悔罪態(tài)度較好,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罰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訴,,判決已生效。
對李某的上述行為,,其所在單位紀委提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關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規(guī)定,本應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但考慮到其具有認錯態(tài)度較好,,在問題發(fā)生后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黨委、紀委主動報告,,本人工作表現一貫良好,,醉酒駕車未造成不良后果等減輕處分情節(jié),可否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由中央紀委決定或者經省(部)級紀委(不含副省級市紀委)決定并呈報中央紀委批準,,對違紀黨員也可以在本條例規(guī)定的處分幅度以外減輕處分”的規(guī)定,按程序報中央紀委批準后,,在處分幅度以外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經認真研究,我們對本案涉及的兩個問題進行了分析,。
(一)醉酒駕車構成犯罪是否一律開除黨籍,。醉酒駕車行為具有高度危險性,極易造成惡性事故,,嚴重威脅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大對此類行為的打擊力度,,xx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在道路上醉酒駕車,可處拘役,并處罰金,。對黨員干部觸犯刑律應如何給予黨政紀處分,,《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薄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具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應當開除黨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二是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三是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缎姓C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币虼?,本案中,依據上述規(guī)定應當給予李某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需要注意的是,對因醉酒駕車被免予刑事處罰的黨員干部,,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也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
(二)本案能否適用特殊減輕處分的規(guī)定,?!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關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刑法規(guī)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情形,不能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特殊減輕處分規(guī)定,。因為如果允許此種情形適用特殊減輕處分規(guī)定,,也就是允許此種情況可以不開除黨籍,那么就會與《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關于“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的規(guī)定產生沖突,。而《中國共產黨章程》是黨內根本大法,,是一切黨內法規(guī)的基本遵循,《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具體適用不能突破《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guī)定,。因此,,對符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情形的違紀行為,不能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給予減輕處分,。本案中,,對李某的行為應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不能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