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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附表篇一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chǎn)的天然氣.(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chǎn)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鹵水.第三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是指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私有企業(yè),股份制企業(yè),其他企業(yè)和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經(jīng)營者及其他個人.第四條 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具體適用稅額,按本細則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執(zhí)行.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和其他有色金屬礦原礦,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或暫緩征收資源稅,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礦產(chǎn)品等級的劃分,按本細則所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執(zhí)行.對于劃分資源等級的應稅產(chǎn)品,其<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額,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的稅額標準,在浮動30%的幅度內(nèi)核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第五條 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稅產(chǎn)品銷售數(shù)量或移送使用數(shù)量的,以應稅產(chǎn)品的產(chǎn)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shù)量為課稅數(shù)量.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shù)量課稅.第六條 條例第九條所稱資源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chǎn)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
1.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其他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二)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應稅產(chǎn)品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第七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的扣繳義務人,是指獨立礦山,聯(lián)合企業(yè)及其他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第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把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規(guī)定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是為了加強資源稅的征管.主要適應稅源小,零散,不定期開采,易漏稅等情況,稅務機關認為不易控管,由扣繳義務人在收購時代扣代繳未稅礦產(chǎn)品為宜的.第九條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第十條 根據(jù)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應納的資源稅應當向應稅產(chǎn)品的開采或生產(chǎn)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具體實施時,跨省開采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單位,其下屬生產(chǎn)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對其開采的礦產(chǎn)品,一律在開采地納稅,其應納稅款由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單位,按照開采地的實際銷售量(或者自用量)及適用的單位稅額計算劃
撥.第十一條 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單位稅額,由財政部根據(jù)其資源和開采條件等因素的變化情況適當進行定期調(diào)整.附表一:資源稅稅目稅額明細表(略)
附表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附表篇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日期:2011-11-02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jīng)財政部部務會議和國家稅務總局局務會議修訂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chǎn)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
第三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是指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四條 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具體適用稅率,,按本細則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執(zhí)行,。
礦產(chǎn)品等級的劃分,按本細則所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執(zhí)行,。
對于劃分資源等級的應稅產(chǎn)品,,其《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或者資源狀況,、開采條件相近礦山的稅率標準,,在浮動30%的幅度內(nèi)核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五條 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產(chǎn)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zhì)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zhì)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nèi):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zhuǎn)交給購買方的,。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第六條 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jié)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fā)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計算方法,確定后1年內(nèi)不得變更,。
第七條 納稅人申報的應稅產(chǎn)品銷售額明顯偏低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有視同銷售應稅產(chǎn)品行為而無銷售額的,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chǎn)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chǎn)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產(chǎn)品的實際生產(chǎn)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八條 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數(shù)量,,包括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實際銷售數(shù)量和視同銷售的自用數(shù)量,。
第九條 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稅產(chǎn)品銷售數(shù)量的,以應稅產(chǎn)品的產(chǎn)量或者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shù)量為計征資源稅的銷售數(shù)量,。
第十條 納稅人在資源稅納稅申報時,,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將其應稅和減免稅項目分別計算和報送,。
第十一條條例第九條所稱資源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chǎn)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
1.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其他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二)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應稅產(chǎn)品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
(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第十二條條例第十一條所稱的扣繳義務人,,是指獨立礦山、聯(lián)合企業(yè)及其他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
第十三條 條例第十一條把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規(guī)定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是為了加強資源稅的征管。主要是適應稅源小,、零散,、不定期開采、易漏稅等稅務機關認為不易控管,、由扣繳義務人在收購時代扣代繳未稅礦產(chǎn)品資源稅為宜的情況,。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第十五條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開采或者生產(chǎn)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納稅人,其下屬生產(chǎn)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對其開采或者生產(chǎn)的應稅產(chǎn)品,,一律在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納稅。實行從量計征的應稅產(chǎn)品,,其應納稅款一律由獨立核算的單位按照每個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的銷售量及適用稅率計算劃撥,;實行從價計征的應稅產(chǎn)品,其應納稅款一律由獨立核算的單位按照每個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的銷售量,、單位銷售價格及適用稅率計算劃撥,。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附表篇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解讀
關鍵詞:
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解讀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簽署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修改決定將于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變動較大,為了更好的理解變動的內(nèi)容,,我們將修改前后的條例進行仔細對比,,以期發(fā)現(xiàn)變動背后的原因和影響以及國家對于資源的政策導向。
1.修改資源稅暫行條例的主要背景
按照1993年制定的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資源稅按照“從量定額”的辦法計征,,即按照應納稅資源產(chǎn)品的銷售數(shù)量乘以規(guī)定的單位稅額計算納稅。從實踐看,,這種計稅辦法不能使資源稅隨著資源產(chǎn)品價格和資源企業(yè)收益的增長而增加,,特別是在石油天然氣等資源產(chǎn)品的價格已較大幅度提升的情況下,資源稅在這類產(chǎn)品價格中所占比重過低,,既不利于發(fā)揮該項稅收調(diào)節(jié)生產(chǎn)、促進資源合理開發(fā)利用的功能,,也不利于充分發(fā)揮該項稅收合理組織財政收入的功能,。為完善資源稅制度,經(jīng)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進行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后,,2010年12月1日起,又在其他西部?。▍^(qū))進行了這項改革試點,,將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由“從量定額”改為“從價定率”即按照應納稅資源產(chǎn)品的銷售收入乘以規(guī)定的比例稅率計征。
2.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的內(nèi)容
2.1管轄區(qū)域
修改前: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開采本條例規(guī)定的礦產(chǎn)品或者生產(chǎn)鹽(以下簡稱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資源稅。
修改后: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開采本條例規(guī)定的礦產(chǎn)品或者生產(chǎn)鹽(以下稱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資源稅。
變動內(nèi)容及解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變動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明確了是在中國管轄的領域和領海,,相比以前的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nèi)要更加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
2.2稅額確定依據(jù)
修改前:第三條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額,,由財政部商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jù)納稅人所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資源狀況,,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內(nèi)確定,。
修改后:第三條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率,,在本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規(guī)定的稅率幅度內(nèi),根據(jù)納稅人所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資源品位,、開采條件等情況,,由財政部商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變動內(nèi)容及解讀:納稅人具體適用的稅率有原來的根據(jù)納稅人所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資源狀況更改為根據(jù)應稅產(chǎn)品的資源品位,、開采條件等情況來決定,,把開采條件作為確定稅率的重要依據(jù)更加全面、更加合理,。眾所周知,,雖然資源品位相同,但南方地區(qū)煤礦的開采條件要比西北地區(qū)煤礦的開采條件差很多,,同一征收標準是不合理的,,新《條例》的修訂有利于地質(zhì)條件差,開采條件不好的地區(qū)的資源回收率的提高,。
2.3應納稅額
修改前: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產(chǎn)品的課稅數(shù)量和規(guī)定的單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課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
修改后:資源稅的應納稅額,,按照從價定率或者從量定額的辦法,,分別以應稅產(chǎn)品的銷售額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比例稅率或者以應稅產(chǎn)品的銷售數(shù)量乘以納稅人具體適用的定額稅率計算。
變動內(nèi)容及解讀:修改后的條例在現(xiàn)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diào)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自2010年6月1日,,率先在新疆實施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同年12月1日,,資源稅改革試點擴大到內(nèi)蒙古,、甘肅、四川,、青海,、貴州、寧夏等12個西部省區(qū),。這次修改后將拓展到全國執(zhí)行,。
2.4自用產(chǎn)品繳納規(guī)定
修改前:第六條資源稅的課稅數(shù)量:
(一)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銷售的,以銷售數(shù)量為課稅數(shù)量,。
(二)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自用的,,以自用數(shù)量為課稅數(shù)量。
修改后:第六條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自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不繳納資源稅,;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視同銷售,,依照本條例繳納資源稅,。
變動內(nèi)容及解讀:修改后條例規(guī)定自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不繳納資源稅,,這一規(guī)定相比以前對自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的資源企業(yè)減少了重復納稅,。
2.5條例解釋規(guī)定
修改前:第十五條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實施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修改后:第十五條本條例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變動內(nèi)容及解讀:修改后的條例規(guī)定了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改變了以前只有財政部一個部門解釋和制定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這將提高資源稅繳納的可操作性,。
2.6資源稅稅目稅率
修改前: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
修改后:資源稅稅目稅額幅度表
變動內(nèi)容及解讀:
1)改變了原油和天然氣的征收辦法
原油和天然氣由原來的8-30元/噸、2-15元/干立方米變?yōu)榘凑珍N售額的5%-10%征收,。改變了征收辦法,,相應的改變了征收額度,相比以前明顯增加,,地方財政收入也將會相應增加,。
2)焦煤和稀土礦單獨列出,并增加了征收標準
煤炭資源稅增加了焦煤種類,,提高到8-20元,其他煤炭仍然按照以前的標準征收,。增加和提高了焦煤的標準,,意味著國家保護煉焦煤等稀缺資源的政策傾向。焦煤是生產(chǎn)焦炭的原料,,是煤炭資源中的稀缺性資源,,其價格和利潤率遠高于其他煤炭資源。對焦煤和其他煤炭資源實行同樣的稅額標準,,不利于發(fā)揮稅收的調(diào)節(jié)功能,,促進焦煤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和保護。
稀土最高征收標準從30元提高到60元,,是考慮到稀土是重要的戰(zhàn)略性資源,。長期以來我國稀土行業(yè)存在發(fā)展方式粗放、資源過量開采,、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和資源浪費嚴重等問題,,嚴重影響了我國稀土戰(zhàn)略資源安全和稀土產(chǎn)業(yè)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為進一步理順焦煤和稀土資源產(chǎn)品的價稅關系,,更好地發(fā)揮稅收調(diào)節(jié)功能,,促進焦煤和稀土資源的合理開發(fā)利用,,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遏制過度開采和資源浪費,,按照資源稅暫行條例關于國務院可以決定資源稅稅額幅度調(diào)整的規(guī)定,,國務院已分別批準自2007年2月和2011年4月起,提高焦煤和稀土資源的稅額標準,。在這次資源稅暫行條例的修改中,,將焦煤和稀土礦分別在煤炭資源和有色金屬原礦資源中單列。
3.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對財政收入的影響
資源稅屬于地方稅,,按照修改后的資源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的油氣資源稅的計征辦法和稅率,,地方財政收入將會增加,對增強地方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治理環(huán)境等方面的能力,,是很有利的,。油氣資源稅提高后,靜態(tài)計算,,油氣開發(fā)企業(yè)的利潤會相應減少,,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也會有所減少。由于油氣開發(fā)企業(yè)中的中央企業(yè)繳納的所得稅屬于中央財政收入,,而我國油氣開發(fā)企業(yè)大多是中央企業(yè),,中央財政收入將會減少。此次改革增加了地方財政收入,,減少了中央財政收入,,是對中央與地方利益的調(diào)整。
4.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的意義
調(diào)整原油天然氣資源稅的計征辦法和稅率,,是這次資源稅暫行條例修改的重點,。暫行條例修改后,將在全國范圍內(nèi)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其意義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方面:一是有利于促進節(jié)能減排,。實施油氣資源稅改革,提高資源開采使用成本,,使企業(yè)承擔相應的生態(tài)恢復和環(huán)境補償成本,,對促進資源節(jié)約開采利用、保護環(huán)境,,實現(xiàn)經(jīng)濟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具有積極作用,。二是有利于建立地方財政收入穩(wěn)定增長的長效機制,增加資源地財政收入,,增強這些地方保障民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改善地區(qū)發(fā)展環(huán)境,促進區(qū)域經(jīng)濟協(xié)調(diào)發(fā)展。三是有利于公平各類企業(yè)資源稅費負擔,。油氣企業(yè)資源稅政策的統(tǒng)一,,符合“統(tǒng)一各類企業(yè)稅收制度”的稅制改革目標。四是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改變目前資源稅稅負水平偏低的狀況,,提高資源稅在資源價格中的比重,有利于避免屬于國家所有的稀缺性資源利益的流失,。近日,,國務院發(fā)布了點竄后的《中華國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該條例從本年11月1日起周全施行,同時《對外合作開采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和《對外合作開采陸上石油資源條例》也一并點竄施行,。
暫行條例點竄的首要內(nèi)容有哪些,?暫行條例施行是否會對油氣產(chǎn)物價格造成影響,增加用油(氣)企業(yè)及花費者的肩負,?是否會對煤炭等資源產(chǎn)物的價錢產(chǎn)生影響,,增長下流企業(yè)及花費者的肩負?財政部稅政司,、國家稅務總局產(chǎn)業(yè)行動稅司有關負責人24日就輿論遍及關心的相關題目進行了解答,。
原油、自然氣資本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
問:此次資本稅暫行條例點竄的首要內(nèi)容有哪些,?
答:一是增加了從價定率的資本稅計征辦法,,對原油、自然氣資本稅由從量計征改為從價計征,,并響應提高了原油,、天然氣的稅負程度,稅率為5%至10%,,這次改革暫按5%的稅率征收,。二是統(tǒng)一內(nèi)外資企業(yè)的油氣資本稅收軌制,,作廢了對中外合作油氣田和海上自營油氣田征收的礦區(qū)使用費,,同一改┞拂資源稅。
另外,,斟酌到國務院已批準從2007年2月和2011年4月起進步焦煤和稀土礦資本稅稅率尺度,,此次條例修改,將焦煤和稀土礦分別在煤炭資本和有色金屬礦原礦資本中單列,,并將國務院已核準的稅率寫入條例,。此次資源稅條例點竄對煤炭等其他資本品目標計稅根據(jù)和稅率尺度未作調(diào)劑,。
問:為什么要增加從價定率計征設施,?
答:按照1993年擬定的資本稅暫行條例的劃定,,原油,、自然氣資本稅實行從量定額計征辦法,。其時油氣產(chǎn)物執(zhí)行設計訂價,,價錢相對不亂,,執(zhí)行從量定額計征比較輕便。
隨著原油定價機制的鼎新完美,,我國原油價格已與國際油價接軌,,價格波動較大,且呈賡續(xù)上漲趨向,。油氣資本稅仍執(zhí)行從量定額計征,企業(yè)應承擔的生態(tài)恢復和環(huán)境賠償成本較低,,必然程度上造成了資本虛耗和生態(tài)情況的破壞,,也影響了資本地的利益補償,晦氣于有用闡揚資源稅調(diào)節(jié)經(jīng)濟的功效,,晦氣于增進區(qū)域調(diào)和發(fā)展,。是以,,在總結(jié)新疆和西部地 區(qū)資本稅改革試點經(jīng)驗的根蒂根基上,國務院決定修改條例,,增長從價定率計征的辦法,。不會增加煉油企業(yè)及花費者的肩負
問:鼎新是否會對油氣產(chǎn)物價錢造成影響,增長用油(氣)企業(yè)及消費者的肩負,?
答:今朝,我國原油價錢與國際原油價錢接軌,,主要憑據(jù)國內(nèi)各類原油所掛靠的國際市場相干品種的原油價錢確定,。影響國際原油價錢的因素首要有國際市場供求關系、美元走勢,、地緣風險,、國際炒作等。在此定價機制下,,國內(nèi)資本稅的調(diào)劑不會影響原油價錢水平,,影響的只是原油開采企業(yè)的利潤水平。國內(nèi)成品油執(zhí)行與國際原油價錢有控制地間接接軌,,調(diào)劑原油資本稅稅率不會影響成品油價格,,不存在價錢傳導,因此,,不會增長煉油企業(yè)及花費者的負擔,。
國內(nèi)自然氣實行當局指導價,今朝,,國產(chǎn)陸上天然氣出廠基準價錢為每千立方米1155元,,天然氣資源稅鼎新后,仍履行這一基準價格,,因此,,不會對用氣企業(yè)和最終花費 者使用的自然氣價錢造成影響。
從新疆及全部西部區(qū)域原油自然氣資源稅改革試點情況看,,原油自然氣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后,,確切沒有對原油、制品油及自然氣價錢造成影響,。
條件成熟時將逐步擴大從價定率計征局限
問:鼎新是否會對煤炭等資源產(chǎn)物的價錢產(chǎn)生影響,,增長下流企業(yè)及花費者的肩負?
答:此次資源稅鼎新僅涉及原油,、自然氣,,沒有調(diào)整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和鹽的稅率尺度,,因而不會影響這些資本產(chǎn)品的價錢,也不會增加相關下流企業(yè)及花費者的肩負,。焦煤,、稀土礦的稅率標準在改革前已經(jīng)作了調(diào)劑,,此次鼎新沒有更改其稅率水平,只是在資本稅暫行條例中作了明確,。
問:下一步還有哪些資源稅改革行動,?
答:為增進資本節(jié)約開采利用、進步資本利用效力,、保護環(huán)境,、調(diào)劑經(jīng)濟布局和實現(xiàn)經(jīng)濟社會可連續(xù)成長,財務部將會同有關部分持續(xù)研究推動其他資本品目資本稅鼎新,,前提成熟時將慢慢擴展從價定率計征局限,,并適當進步稅率水平,以充裕闡揚資本稅的調(diào)節(jié)感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附表篇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經(jīng)財政部部務會議和國家稅務總局局務會議修訂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chǎn)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
第三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是指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四條 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具體適用稅率,,按本細則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執(zhí)行。
礦產(chǎn)品等級的劃分,,按本細則所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執(zhí)行。
對于劃分資源等級的應稅產(chǎn)品,,其《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或者資源狀況、開采條件相近礦山的稅率標準,,在浮動30%的幅度內(nèi)核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五條 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產(chǎn)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zhì)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zhì)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nèi):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zhuǎn)交給購買方的,。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第六條 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jié)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fā)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計算方法,確定后1年內(nèi)不得變更,。
第七條 納稅人申報的應稅產(chǎn)品銷售額明顯偏低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有視同銷售應稅產(chǎn)品行為而無銷售額的,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chǎn)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chǎn)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產(chǎn)品的實際生產(chǎn)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八條 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數(shù)量,包括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實際銷售數(shù)量和視同銷售的自用數(shù)量。
第九條 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稅產(chǎn)品銷售數(shù)量的,,以應稅產(chǎn)品的產(chǎn)量或者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shù)量為計征資源稅的銷售數(shù)量,。
第十條 納稅人在資源稅納稅申報時,,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將其應稅和減免稅項目分別計算和報送,。
第十一條 條例第九條所稱資源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chǎn)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
1.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其他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二)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應稅產(chǎn)品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
(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第十二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的扣繳義務人,,是指獨立礦山、聯(lián)合企業(yè)及其他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
第十三條 條例第十一條把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規(guī)定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是為了加強資源稅的征管,。主要是適應稅源小,、零散、不定期開采,、易漏稅等稅務機關認為不易控管,、由扣繳義務人在收購時代扣代繳未稅礦產(chǎn)品資源稅為宜的情況。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第十五條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開采或者生產(chǎn)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納稅人,,其下屬生產(chǎn)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對其開采或者生產(chǎn)的應稅產(chǎn)品,一律在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納稅,。實行從量計征的應稅產(chǎn)品,,其應納稅款一律由獨立核算的單位按照每個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的銷售量及適用稅率計算劃撥;實行從價計征的應稅產(chǎn)品,,其應納稅款一律由獨立核算的單位按照每個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的銷售量,、單位銷售價格及適用稅率計算劃撥。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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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附表篇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來源: 法制辦主站 發(fā)布時間: 2012-03-28 10:50 閱讀次數(sh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2011年10月28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66號公布 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條例所附《資源稅稅目稅率表》中所列部分稅目的征稅范圍限定如下:
(一)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者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
(三)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上列產(chǎn)品和井礦鹽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五)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
液體鹽,是指鹵水,。
第三條 條例第一條所稱單位,,是指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條例第一條所稱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第四條 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具體適用稅率,,按本細則所附的《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執(zhí)行,。
礦產(chǎn)品等級的劃分,按本細則所附《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執(zhí)行,。
對于劃分資源等級的應稅產(chǎn)品,,其《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未列舉名稱的納稅人適用的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納稅人的資源狀況,參照《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和《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中確定的鄰近礦山或者資源狀況,、開采條件相近礦山的稅率標準,,在浮動30%的幅度內(nèi)核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五條 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產(chǎn)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xù)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yōu)質(zhì)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zhì)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nèi):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zhuǎn)交給購買方的,。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jù);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第六條 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jié)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其銷售額的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fā)生的當天或者當月1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納稅人應在事先確定采用何種折合率計算方法,,確定后1年內(nèi)不得變更。
第七條 納稅人申報的應稅產(chǎn)品銷售額明顯偏低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有視同銷售應稅產(chǎn)品行為而無銷售額的,,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外,,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chǎn)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二)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產(chǎn)品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三)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稅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應稅產(chǎn)品的實際生產(chǎn)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八條 條例第四條所稱銷售數(shù)量,包括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chǎn)應稅產(chǎn)品的實際銷售數(shù)量和視同銷售的自用數(shù)量,。
第九條 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稅產(chǎn)品銷售數(shù)量的,,以應稅產(chǎn)品的產(chǎn)量或者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shù)量為計征資源稅的銷售數(shù)量,。
第十條 納稅人在資源稅納稅申報時,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將其應稅和減免稅項目分別計算和報送。
第十一條 條例第九條所稱資源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產(chǎn)品,,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
1.納稅人采取分期收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銷售合同規(guī)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2.納稅人采取預收貨款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
3.納稅人采取其他結(jié)算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天,。
(二)納稅人自產(chǎn)自用應稅產(chǎn)品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移送使用應稅產(chǎn)品的當天。
(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支付貨款的當天,。
第十二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的扣繳義務人,是指獨立礦山,、聯(lián)合企業(yè)及其他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
第十三條 條例第十一條把收購未稅礦產(chǎn)品的單位規(guī)定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是為了加強資源稅的征管,。主要是適應稅源小,、零散、不定期開采,、易漏稅等稅務機關認為不易控管,、由扣繳義務人在收購時代扣代繳未稅礦產(chǎn)品資源稅為宜的情況。
第十四條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的資源稅,,應當向收購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
第十五條 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開采或者生產(chǎn)資源稅應稅產(chǎn)品的納稅人,,其下屬生產(chǎn)單位與核算單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對其開采或者生產(chǎn)的應稅產(chǎn)品,一律在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納稅,。實行從量計征的應稅產(chǎn)品,,其應納稅款一律由獨立核算的單位按照每個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的銷售量及適用稅率計算劃撥;實行從價計征的應稅產(chǎn)品,,其應納稅款一律由獨立核算的單位按照每個開采地或者生產(chǎn)地的銷售量,、單位銷售價格及適用稅率計算劃撥。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1.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表
2.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
附件1:資源稅稅目稅率明細
┌──────────────┬──────────────┬──────┬───────┐
│ 稅目 │ │ 稅率 │ 計稅單位 │
├──────────────┼──────────────┼──────┼───────┤
│
一,、原油 │ │ 5%│ │
├──────────────┼──────────────┼──────┼───────┤
│
二、天然氣 │ │ 5%│ │
├──────────────┼──────────────┼──────┼───────┤
│
三,、煤炭 │ │ │ 噸 │
├──────────────┼──────────────┼──────┼───────┤
│
(一)焦煤 │ │ 8元│ 噸 │
├──────────────┼──────────────┼──────┼───────┤
│
(二)其他煤炭: │ │ │ │
├──────────────┼──────────────┼──────┼───────┤ │ │北京市 │ 2.5元│ 噸 │
├──────────────┼──────────────┼──────┼───────┤
│ │河北省 │ 3元│ 噸 │
├──────────────┼──────────────┼──────┼───────┤
│ │山西省 │ 3.2元│ 噸 │
├──────────────┼──────────────┼──────┼───────┤
│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 3.2元│ 噸 │
├──────────────┼──────────────┼──────┼───────┤
│ │遼寧省 │ 2.8元│ 噸 │
├──────────────┼──────────────┼──────┼───────┤
│ │吉林省 │ 2.5元│ 噸 │ ├──────────────┼──────────────┼──────┼───────┤
│ │黑龍江省 │ 2.3元│ 噸 │
├──────────────┼──────────────┼──────┼───────┤
│ │江蘇省 │ 2.5元│ 噸 │
├──────────────┼──────────────┼──────┼───────┤
│ │安徽省 │ 2元│ 噸 │
├──────────────┼──────────────┼──────┼───────┤
│ │福建省 │ 2.5元│ 噸 │
├──────────────┼──────────────┼──────┼───────┤
│ │江西省 │ 2.5元│ 噸 │
├──────────────┼──────────────┼──────┼───────┤ │ │山東省 │ 3.6元│ 噸 │
├──────────────┼──────────────┼──────┼───────┤
│ │河南省 │ 4元│ 噸 │
├──────────────┼──────────────┼──────┼───────┤
│ │湖北省 │ 3元│ 噸 │
├──────────────┼──────────────┼──────┼───────┤
│ │湖南省 │ 2.5元│ 噸 │
├──────────────┼──────────────┼──────┼───────┤
│ │廣東省 │ 3.6元│ 噸 │
├──────────────┼──────────────┼──────┼───────┤
│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 3元│ 噸 │ ├──────────────┼──────────────┼──────┼───────┤
│ │重慶市 │ 2.5元│ 噸 │
├──────────────┼──────────────┼──────┼───────┤
│ │四川省 │ 2.5元│ 噸 │
├──────────────┼──────────────┼──────┼───────┤
│ │貴州省 │ 2.5元│ 噸 │
├──────────────┼──────────────┼──────┼───────┤
│ │云南省 │ 3元│ 噸 │
├──────────────┼──────────────┼──────┼───────┤
│ │陜西省 │ 3.2元│ 噸 │
├──────────────┼──────────────┼──────┼───────┤ │ │甘肅省 │ 3元│ 噸 │
├──────────────┼──────────────┼──────┼───────┤
│ │青海省 │ 2.3元│ 噸 │
├──────────────┼──────────────┼──────┼───────┤
│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 2.3元│ 噸 │
├──────────────┼──────────────┼──────┼───────┤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 3元│ 噸 │
├──────────────┼──────────────┴──────┼───────┤
│ │ │ │
├──────────────┼──────────────┬──────┼───────┤
│
四,、其他非金屬礦原礦 │ │ │噸、立方米,、千│ │ │ │ │克,、克拉 │
├──────────────┼──────────────┼──────┼───────┤
│
(一)玉石、硅藻土,、高鋁粘 │ │ │ │
│土(包括耐火級礬土,、研磨級礬│ │ 20元│ 噸 │
│土等)、焦寶石,、螢石 │ │ │ │
├──────────────┼──────────────┼──────┼───────┤
│
(二)磷礦石 │ │ 15元│ 噸 │
├──────────────┼──────────────┼──────┼───────┤
│
(三)膨潤土,、沸石、珍珠巖 │ │ 10元│ 噸 │
├──────────────┼──────────────┼──────┼───────┤
│
(四)寶石,、寶石級金剛石 │ │ 10元│ 克拉 │ ├──────────────┼──────────────┼──────┼───────┤
│
(五)耐火粘土(不含高鋁粘 │ │ 6元│ 噸 │
│土)│ │ │ │
├──────────────┼──────────────┼──────┼───────┤
│
(六)石墨,、石英砂、重晶石,、│ │ │ │
│毒重石,、蛭石、長石,、滑石,、白│ │ 3元│ 噸 │
│云石、硅灰石,、凹凸棒石粘土,、│ │ │ │
│高嶺土(瓷土)、云母 │ │ │ │
├──────────────┼──────────────┼──────┼───────┤
│
(七)菱鎂礦,、天然堿,、石膏、│ │ 2元│ 噸 │
│硅線石 │ │ │ │
├──────────────┼──────────────┼──────┼───────┤
│
(八)工業(yè)用金剛石 │ │ 2元│ 克拉 │
├──────────────┼──────────────┼──────┼───────┤
│ │ 一等│ 2元│ 噸 │
│ ├──────────────┼──────┼───────┤
│ │ 二等│ 1.7元│ 噸 │
│ ├──────────────┼──────┼───────┤
│ │ 三等│ 1.4元│ 噸 │
│
(九)石棉 ├──────────────┼──────┼───────┤
│ │ 四等│ 1.1元│ 噸 │
│ ├──────────────┼──────┼───────┤
│ │ 五等│ 0.8元│ 噸 │
│ ├──────────────┼──────┼───────┤
│ │ 六等│ 0.5元│ 噸 │
├──────────────┼──────────────┼──────┼───────┤
│
(十)硫鐵礦,、自然硫,、磷鐵礦│ │ 1元│ 噸 │
├──────────────┼──────────────┼──────┼───────┤
│
(十一)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 │ 0.5元-20元│噸、立方米,、千│
│屬礦原礦 │ │ │克,、克拉 │
├──────────────┼──────────────┼──────┼───────┤
│
五,、黑色金屬礦原礦 │ │ │ 噸 │
├──────────────┼──────────────┼──────┼───────┤
│ │入選露天礦(重點礦山)一等│ 16.5元│ 噸 │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二等│ 16元├──────────────┼──────┼─│ 三等│ 15.5元├──────────────┼──────┼─│ 四等│ 15元├──────────────┼──────┼─│ 五等│ 14.5元├──────────────┼──────┼─│ 六等│ 14元│││││ 噸 │
│ ├──────────────┼──────┼───────┤
│ │入選地下礦(重點礦山)二等│ 15元│ 噸 │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
├──────────────┼──────┼─│ 三等│ 14.5元├──────────────┼──────┼─│ 四等│ 14元├──────────────┼──────┼─│ 五等│ 13.5元├──────────────┼──────┼─│ 六等│ 13元├──────────────┼──────┼───────┤
│ │入爐露天礦(重點礦山)一等│ 25元│ 噸 │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一)鐵礦石 │ 噸 │ ──────┤
│
│ 二等│ 24元├──────────────┼──────┼─│ 三等│ 23元├──────────────┼──────┼─│ 四等│ 22元├──────────────┼──────┼─│入爐地下礦(重點礦山)二等│ 23元├──────────────┼──────┼─│ 三等│ 22元│││││ 噸 │
│ ├──────────────┼──────┼───────┤
│ │ 四等│ 21元│ 噸 │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
├──────────────┼──────┼─│入選露天礦(非重點礦山)二等│ 16元├──────────────┼──────┼─│ 四等│ 15元├──────────────┼──────┼─│ 五等│ 14.5元├──────────────┼──────┼─│ 六等│ 14元├──────────────┼──────┼───────┤
│ │入選地下礦(非重點礦山)三等│ 11.5元│ 噸 │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噸 │ ──────┤
│
│ 四等│ 11元├──────────────┼──────┼─│ 五等│ 10.5元├──────────────┼──────┼─│ 六等│ 10元├──────────────┼──────┼─│入爐露天礦(非重點礦山)二等│ 23元├──────────────┼──────┼─│ 三等│ 22元│││││ 噸 │
│ ├──────────────┼──────┼───────┤
│ │ 四等│ 21元│ 噸 │
│ ├──────────────┼──────┼───────┤
│ │入爐地下礦(非重點礦山)三等│ 21元│ 噸 │
│ ├──────────────┼──────┼───────┤
│ │ 四等│ 20元│ 噸 │
├──────────────┼──────────────┼──────┼───────┤
│
(二)錳礦石 │ │ 6元│ 噸 │
├──────────────┼──────────────┼──────┼───────┤
│
(三)鉻礦石 │ │ 3元│ 噸 │
├──────────────┼──────────────┼──────┼───────┤
│
六、有色金屬礦原礦 │ │ │噸,、50立方米挖│
│ │ │ │出量 │
├──────────────┼──────────────┼──────┼───────┤
│
(一)稀土礦 │ │ │ │
├──────────────┼──────────────┼──────┼───────┤
│1.輕稀土礦(包括氟碳鈰礦,、獨│ │ 60元│ 噸 │
│居石礦)│ │ │ │
├──────────────┼──────────────┼──────┼───────┤
│2.中重稀土礦(包括磷釔礦、離│ │ 30元│ 噸 │
│子型稀土礦)│ │ │ │
├──────────────┼──────────────┼──────┼───────┤
│ │ 一等│ 7元│ 噸 │
│ ├──────────────┼──────┼───────┤
│ │ 二等│ 6.5元│ 噸 │
│ ├──────────────┼──────┼───────┤
│
(二)銅礦石 │ 三等│ 6元│ 噸 │
│ ├──────────────┼──────┼───────┤
│ │ 四等│ 5.5元│ 噸 │
│ ├──────────────┼──────┼───────┤
│ │ 五等│ 5元│ 噸 │
├──────────────┼──────────────┼──────┼───────┤
│ │ 一等│ 20元│ 噸 │
│ ├──────────────┼──────┼───────┤
│ │ 二等│ 18元│ 噸 │
│ ├──────────────┼──────┼───────┤
│
(三)鉛鋅礦石 │ 三等│ 16元│ 噸 │
│ ├──────────────┼──────┼───────┤
│ │ 四等│ 13元│ 噸 │
│ ├──────────────┼──────┼───────┤
│ │ 五等│ 10元│ 噸 │
├──────────────┼──────────────┼──────┼───────┤
│
(四)鋁土礦 │ 三等│ 20元│ 噸 │
├──────────────┼──────────────┼──────┼───────┤
│ │ 三等│ 9元│ 噸 │
│ ├──────────────┼──────┼───────┤
│
(五)鎢礦石 │ 四等│ 8元│ 噸 │
│ ├──────────────┼──────┼───────┤
│ │ 五等│ 7元│ 噸 │
├──────────────┼──────────────┼──────┼───────┤
│ │ 一等│ 1元│ 噸 │
│ ├──────────────┼──────┼───────┤
│ │ 二等│ 0.9元│ 噸 │
│ ├──────────────┼──────┼───────┤
│
(六)錫礦石 │ 三等│ 0.8元│ 噸 │
│ ├──────────────┼──────┼───────┤
│ │ 四等│ 0.7元│ 噸 │
│ ├──────────────┼──────┼───────┤
│ │ 五等│ 0.6元│ 噸 │
├──────────────┼──────────────┼──────┼───────┤
│ │ 一等│ 1元│ 噸 │
│ ├──────────────┼──────┼───────┤
│ │ 二等│ 0.9元│ 噸 │
│ ├──────────────┼──────┼───────┤
│
(七)銻礦石 │ 三等│ 0.8元│ 噸 │
│ ├──────────────┼──────┼───────┤
│ │ 四等│ 0.7元│ 噸 │
│ ├──────────────┼──────┼───────┤
│ │ 五等│ 0.6元│ 噸 │
├──────────────┼──────────────┼──────┼───────┤
│ │ 一等│ 8元│ 噸 │
│ ├──────────────┼──────┼───────┤
│ │ 二等│ 7元│ 噸 │
│ ├──────────────┼──────┼───────┤
│
(八)鉬礦石 │ 三等│ 6元│ 噸 │
│ ├──────────────┼──────┼───────┤
│ │ 四等│ 5元│ 噸 │
│ ├──────────────┼──────┼───────┤
│ │ 五等│ 4元│ 噸 │
├──────────────┼──────────────┼──────┼───────┤
│ │ 二等│ 12元│ 噸 │
│ ├──────────────┼──────┼───────┤
│ │ 三等│ 11元│ 噸 │
│
(九)鎳礦石 ├──────────────┼──────┼───────┤
│ │ 四等│ 10元│ 噸 │
│ ├──────────────┼──────┼───────┤
│ │ 五等│ 9元│ 噸 │
├──────────────┼──────────────┼──────┼───────┤
│
(十)黃金礦 │ │ │ │
├──────────────┼──────────────┼──────┼───────┤
│ │ 一等│ 7元│ 噸 │
│ ├──────────────┼──────┼───────┤
│ │ 二等│ 6元│ 噸 │
│ ├──────────────┼──────┼───────┤
│ │ 三等│ 5元│ 噸 │
│ ├──────────────┼──────┼───────┤
│1.巖金礦石 │ 四等│ 4元│ 噸 │ │ ├──────────────┼──────┼───────┤
│ │ 五等│ 3元│ 噸 │
│ ├──────────────┼──────┼───────┤
│ │ 六等│ 2元│ 噸 │
│ ├──────────────┼──────┼───────┤
│ │ 七等│ 1.5元│ 噸 │
├──────────────┼──────────────┼──────┼───────┤
│ │ 一等│ 2元│50立方米挖出量│
│ ├──────────────┼──────┼───────┤
│ │ 二等│ 1.8元│50立方米挖出量│
│ ├──────────────┼──────┼───────┤ │2.砂金礦 │ 三等│ 1.6元│50立方米挖出量│
│ ├──────────────┼──────┼───────┤
│ │ 四等│ 1.4元│50立方米挖出量│
│ ├──────────────┼──────┼───────┤
│ │ 五等│ 1.2元│50立方米挖出量│
├──────────────┼──────────────┼──────┼───────┤
│
(十一)釩礦石 │ │ 12元│ 噸 │
├──────────────┼──────────────┼──────┼───────┤
│
(十二)未列舉名稱的其他有色│ │ 0.4元-30元│ 噸 │
│金屬礦原礦 │ │ │ │
├──────────────┼──────────────┼──────┼───────┤
│
七,、鹽 │ │ │ 噸
│
├──────────────┼──────────────┼──────┼───────┤
│
(一)北方海鹽 │ │ 25元│ 噸 │
├──────────────┼──────────────┼──────┼───────┤
│
(二)南方海鹽,、井礦鹽、湖鹽│ │ 12元│ 噸 │
├──────────────┼──────────────┼──────┼───────┤
│
(三)液體鹽 │ │ 3元│ 噸 │
└──────────────┴──────────────┴──────┴───────┘
附件2:幾個主要品種的礦山資源等級表
┌──────────────────────────────────────────┐
│
一,、鐵礦石資源等級表 │
├─────┬─────────────────────────┬──────────┤
│ 資源等級 │ 企業(yè)(或礦區(qū))名稱 │所屬省,、自治區(qū)、直轄│
│ │ │市 │
├─────┴─────────────────────────┴──────────┤
│
(一)入選露天礦(重點礦山)│
├─────┬─────────────────────────┬──────────┤
│ │1.本鋼南芬露天礦 │遼寧省 │
│ ├─────────────────────────┼──────────┤
│ 一等 │2.首鋼水廠鐵礦 │河北省 │
│ ├─────────────────────────┼──────────┤
│ │3.鞍鋼弓長嶺露天礦 │遼寧省 │
├─────┼─────────────────────────┼──────────┤
│ 二等 │4.太鋼峨口鐵礦 │山西省 │
│ ├─────────────────────────┼──────────┤
│ │5.鞍鋼齊大山鐵礦 │遼寧省 │
├─────┼─────────────────────────┼──────────┤
│ │6.包鋼集團固陽礦山有限公司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
├─────┼─────────────────────────┼──────────┤
│ │7.馬鋼南山鐵礦凹山采場 │安徽省 │
│ ├─────────────────────────┼──────────┤
│ │8.鞍鋼眼前山鐵礦 │遼寧省 │
│ 三等 ├─────────────────────────┼──────────┤
│ │9.馬鋼南山鐵礦東山采場 │安徽省 │
│ ├─────────────────────────┼──────────┤
│ │10.唐鋼棒磨山鐵礦 │河北省 │
├─────┼─────────────────────────┼──────────┤
│ │11.唐山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石人溝鐵礦 │河北省 │
│ ├─────────────────────────┼──────────┤
│ │12.重鋼太和鐵礦 │四川省 │
│ ├─────────────────────────┼──────────┤
│ │13.武鋼靈鄉(xiāng)鐵礦 │湖北省 │
│ 四等 ├─────────────────────────┼──────────┤
│ │14.包鋼黑腦包鐵礦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
│ ├─────────────────────────┼──────────┤
│ │15.鞍鋼大孤山鐵礦 │遼寧省 │
│ ├─────────────────────────┼──────────┤
│ │16.鞍鋼東鞍山鐵礦 │遼寧省 │
├─────┼─────────────────────────┼──────────┤
│ │17.唐鋼廟溝鐵礦 │河北省 │
│ ├─────────────────────────┼──────────┤
│ │18.武鋼大冶鐵礦 │湖北省 │
│ ├─────────────────────────┼──────────┤
│ │19.首云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 │
│ ├─────────────────────────┼──────────┤
│ │20.攀鋼集團礦業(yè)公司蘭尖鐵礦 │四川省 │
│ 五等 ├─────────────────────────┼──────────┤
│ │21.馬鋼姑山鐵礦采礦車間 │安徽省 │
│ ├─────────────────────────┼──────────┤
│ │22.本鋼歪頭山鐵礦 │遼寧省 │
│ ├─────────────────────────┼──────────┤
│ │23.包鋼白云鐵礦主礦區(qū)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
│ ├─────────────────────────┼──────────┤
│ │24.宣鋼近北莊鐵礦 │河北省 │
├─────┼─────────────────────────┼──────────┤
│ │25.攀鋼集團礦業(yè)公司朱家包包鐵礦 │四川省 │
│ ├─────────────────────────┼──────────┤
│ │26.包鋼白云鐵礦東礦區(qū)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 │
│ 六等 ├─────────────────────────┼──────────┤
│ │27.海南鐵礦北一礦區(qū) │海南省 │
│ ├─────────────────────────┼──────────┤
│ │28.海南鐵礦南礦區(qū) │海南省 │
├─────┴─────────────────────────┴──────────┤
│
(二)入選地下礦(重點礦山)│
├─────┬─────────────────────────┬──────────┤
│ │1.上海梅山礦業(yè)有限公司 │江蘇省 │
│ 二等 ├─────────────────────────┼──────────┤
│ │2.酒鋼鏡鐵山礦 │甘肅省 │
├─────┼─────────────────────────┼──────────┤
│ │3.鞍鋼弓長嶺井下礦 │遼寧省 │
│ ├─────────────────────────┼──────────┤
│ │4.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符山鐵礦 │河北省 │
│ 三等 ├─────────────────────────┼──────────┤
│ │5.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桃沖礦業(yè)公司 │安徽省 │
│ ├─────────────────────────┼──────────┤
│ │6.武鋼程潮鐵礦 │湖北省 │
├─────┼─────────────────────────┼──────────┤
│ 四等 │7.武鋼大冶鐵礦 │湖北省 │
├─────┼─────────────────────────┼──────────┤
│ │8.邯邢冶金礦山管理局西石門鐵礦 │河北省 │
│ ├─────────────────────────┼──────────┤
│ │9.武鋼金山店鐵礦 │湖北省 │
│ 五等 ├─────────────────────────┼──────────┤
│ │10.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觀音山礦業(yè)分公司 │貴州省 │
│ ├─────────────────────────┼──────────┤
│ │11.魯中小官莊鐵礦 │山東省 │
├─────┼─────────────────────────┼──────────┤
│ 六等 │12.首鋼大石河鐵礦大石河采區(qū)(地下開采的礦石)│河北省 │
├─────┴─────────────────────────┴──────────┤
│
(三)入爐露天礦(重點礦山)│
├─────┬─────────────────────────┬──────────┤
│ 一等 │1.海南鐵礦北一礦區(qū) │海南省 │
├─────┼─────────────────────────┼──────────┤
│ 二等 │2.海南鐵礦楓樹下礦區(qū) │海南省 │
├─────┼─────────────────────────┼──────────┤
│ 三等 │3.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觀音山礦業(yè)分公司 │貴州省 │
├─────┼─────────────────────────┼──────────┤
│ 四等 │4.海南鐵礦南礦區(qū) │海南省 │
├─────┴─────────────────────────┴──────────┤
│
(四)入爐地下礦(重點礦山)│
├─────┬─────────────────────────┬──────────┤
│ 二等 │1.鞍鋼弓長嶺井下礦 │遼寧省 │
│ ├─────────────────────────┼──────────┤
│ │2.魯中小官莊礦 │山東省 │
├─────┼─────────────────────────┼──────────┤
│ 三等 │3.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桃沖礦業(yè)公司 │安徽省 │
├─────┼─────────────────────────┼──────────┤
│ 四等 │4.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觀音山礦業(yè)分公司 │貴州省 │
├─────┴─────────────────────────┴──────────┤
│
(五)入選露天礦(非重點礦山)│
├─────┬─────────────────────────┬──────────┤
│ │1.江西七寶山鐵礦 │江西省 │
│ ├─────────────────────────┼──────────┤
│ │2.福建潘洛鐵礦洛陽采區(qū) │福建省 │
│ 二等 ├─────────────────────────┼──────────┤
│ │3.山東萊鋼蕎麥地東礦區(qū) │山東省 │
│ ├─────────────────────────┼──────────┤
│ │4.遼寧凌鋼保國鐵礦 │遼寧省 │
├─────┼─────────────────────────┼──────────┤
│ │5.廣西柳州鋼鐵(集團)礦業(yè)公司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
│ 四等 ├─────────────────────────┼──────────┤
│ │6.浙江閑林埠鉬鐵礦 │浙江省 │
├─────┼─────────────────────────┼──────────┤
│ │7.合肥鋼鐵集團鐘山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安徽省 │
│ ────┤
│ 省 │ ────┤
│ 省 │ 五等 ────┤
│ 省 │ ────┤
│ 省 │ 8.新余市鐵坑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江西│
9.本溪北營鋼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遼寧│
10.萊蕪鋼鐵集團魯南礦業(yè)有限公司 │山東│
11.江西烏石山鐵礦 │江西│ ├─────────────────────────┼──────│├─────────────────────────┼──────│├─────────────────────────┼──────│├─────────────────────────┼──────│├─────────────────────────┼──────────┤
│ │12.山西臨鋼尖兵村礦區(qū) │山西省 │
├─────┼─────────────────────────┼──────────┤
│ 省 │ ────┤
│ 省 │ ────┤
│ 六等 省 │ ────┤
│ 省 │ ────┤
│ 13.承德承鋼礦業(yè)有限公司 │河北│
14.昆鋼集團上廠礦 │云南│
15.安徽長江礦業(yè)有限公司 │安徽│
16.通化鋼鐵集團板石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露天采礦 │吉林│
17.新疆鋼鐵雅滿蘇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
├─────┴─────────────────────────┴──────────┤
│
(六)入選地下礦(非重點礦山)│
├─────┬─────────────────────────┬──────────┤
│ │1.山西二峰山鐵礦北山角礦區(qū) │山西省 │
│ 三等 ├─────────────────────────┼──────────┤
│ │2.黑龍江大西林礦區(qū) │黑龍江省 │
├─────┼─────────────────────────┼──────────┤
│ │3.通化鋼鐵集團大栗子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大栗子礦區(qū) │吉林省 │
│ ├─────────────────────────┼──────────┤
│ │4.江西烏石山鐵礦烏石山礦區(qū) │江西省 │
│ ├─────────────────────────┼──────────┤
│ │5.山西長鋼后慢水溝嶺礦 │山西省 │
│ 四等 ├─────────────────────────┼──────────┤
│ │6.四川瀘沽鐵礦大頂山礦區(qū) │四川省 │
│ ├─────────────────────────┼──────────┤
│ │7.山東金嶺鐵礦召口區(qū) │山東省 │
│ ├─────────────────────────┼──────────┤
│ │8.山西長鋼蘆溝礦區(qū) │山西省 │
├─────┼─────────────────────────┼──────────┤
│ │9.山西長鋼北洛峽礦區(qū) │山西省 │
│ ├─────────────────────────┼──────────┤
│ │10.通化鋼鐵集團板石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井下礦 │吉林省 │
│ ├─────────────────────────┼──────────┤
│ │11.山東萊鋼萊蕪鐵礦 │山東省 │
│ ────┤│ 省 │ ────┤│ 省 │ 五等 ────┤│ 省 │ ────┤│ 省 │ ├─────────────────────────┼──────│12.通化鋼鐵集團大栗子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小栗子礦區(qū) │吉林│
├─────────────────────────┼──────│13.山西長鋼水溝礦區(qū) │山東│
├─────────────────────────┼──────│14.山東金嶺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鐵山礦區(qū) │山東│
├─────────────────────────┼──────│15.山西臨鋼尖兵村礦區(qū) │山西│
├─────────────────────────┼──────
────┤
│ │16.江西新余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良山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太 │江西省 │
│ │平礦區(qū) │ │
│ ├─────────────────────────┼──────────┤
│ │17.漢中嘉陵礦業(yè)有限公司閣老嶺鐵礦 │陜西省 │
│ ├─────────────────────────┼──────────┤
│ │18.陜西漢中鋼鐵集團有限公司楊家壩鐵礦 │陜西省 │
├─────┼─────────────────────────┼──────────┤
│ │19.吉林通鋼七道溝鐵礦 │吉林省 │
│ ├─────────────────────────┼──────────┤
│ │20.浙江漓鐵集團公司東西礦 │浙江省 │
│ ├─────────────────────────┼──────────┤
│ │21.徐州鐵礦集團有限公司 │江蘇省 │
│ ├─────────────────────────┼──────────┤
│ 省 │ 六等 ────┤
│ 省 │ ────┤
│ 省 │ 區(qū) │ ────┤
│ 省 │ 22.南京鋼鐵集團冶山礦業(yè)有限公司 │江蘇│
23.鎮(zhèn)江韋崗鐵礦有限公司 │江蘇│
24.江西新余鋼鐵有限責任公司良山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良 │江西│
│ │
25.湖南田湖鐵礦 │湖南│ │├─────────────────────────┼──────│├─────────────────────────┼──────││山礦├─────────────────────────┼──────│├─────────────────────────┼──────────┤
│ │26.山西臨鋼塔兒山礦 │山西省 │
│ ├─────────────────────────┼──────────┤
│ │27.昆鋼集團上廠礦 │云南省 │
├─────┴─────────────────────────┴──────────┤
│
(七)入爐露天礦(非重點礦山)│
├─────┬─────────────────────────┬──────────┤
│ 二等 │1.廣東省大寶山礦業(yè)有限公司 │廣東省 │
├─────┼─────────────────────────┼──────────┤
│ │2.四川瀘沽鐵礦 │四川省 │
│ ├─────────────────────────┼──────────┤
│ 三等 │3.福建潘洛鐵礦潘田采區(qū)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