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民事答辯狀被告篇一
聯系電話:
被答辯人:
聯系電話:
答辯人因_____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_______的婚姻關系
我與__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_____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________的婚姻關系。
二,、 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1、共同財產:位于____市____大道____號__幢___單元___層____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大理市房權證下關字第________x號,,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___元,,現市值大約為______元左右;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____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______元,。
三,、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上的第二條進行的答辯: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后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________元,與事實不符,。該_____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_____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民法典及民法典司法解釋,應該屬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日期:
附:
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
民事答辯狀被告篇二
答辯人:
地址:
電話:
被答辯人:
地址:
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答辯人馬某向貴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訴狀》,要求答辯人和被告_______返還借款_______萬元,,答辯人收到貴院送達后,,現依法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馬某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合同具有相對性,,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要求返還借款。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無據可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_______因往煤業(yè)公司送煤業(yè)務發(fā)生資金周轉困難向被答辯人提出借款,,被答辯人考慮其親戚關系遂借給被告_______萬元,,被告_______出具了《欠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告返還了被答辯人借款_______萬元,,并由答辯人就《欠條》的后續(xù)還款事實進行見證,。由此可見,本案中借款合同的當事人為:借貸人——被答辯人馬某,,借款人——被告_______,。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被答辯人顯然只具有向被告請求還款的權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辯人返還借款的義務,。而答辯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請求還款的權利也不具有返還借款的義務。事實上,,答辯人在該《欠條》上以簽字按手印的方式所做的見證只是用來證明被告將于何時還款的事實,,證明該事實的真實、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辯人卻在被告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向答辯人提出了要求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顯然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辯人在《欠條》上簽字按手印的行為并非擔保行為,,而是對該借款事實的一種見證,。
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我國《_____》規(guī)定的擔保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欠條》上,,答辯人簽字按手印的行為顯然不屬于抵押,、質押、留置或定金中的任何一種,。那么是否就屬于“保證”行為呢根據我國《_____》第6條的規(guī)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笨梢娝^保證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的明確約定,該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實現,。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對保證合同成立的形式作了明確規(guī)定: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同意的;雖未在主合同上簽署保證條款,,但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然而從本案來看,,答辯人在被告出具的《欠條》上對“其中一部分_______萬元于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歸還”這一事實簽字按手印的行為,,并不是答辯人將要對被答辯人出借的_______萬元進行擔保的明確表示,也不是答辯人在被告不履行還款義務時答辯人將要履行還款義務或承擔責任的明確約定,,更不是答辯人以書面形式向被答辯人出具擔保書或者答辯人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蓋章的行為,。因此,答辯人在《欠條》上簽字按手印的行為并非是擔保行為,,只能說是對被答辯人與被告之間借款事實的一種見證,。可見在本案中答辯人既未因與被答辯人發(fā)生借款成為借款人,,也未因對被答辯人的借貸進行擔保成為擔保人,,與該案沒有發(fā)生任何利害關系。而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為參與案件審理的“被告”,,應當是侵犯原告民事權益,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被告顯然是錯誤的,。
三、即使答辯人簽字按手印的行為視為擔保,,該擔保也已經逾期,,答辯人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退一萬步講,即使答辯人簽字按手印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期間也已經到期,,答辯人將免除保證責任,不承擔還款義務,。我國《_____》規(guī)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對保證期間未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在本案中,,被答辯人與被告約定_______萬元的履行期滿之日為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那么根據法律規(guī)定保證人的保證期間即為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至_______年_______月份底,。然而在該保證期間內,,被答辯人既未向被告提起訴訟或申請_____請求還款,也未向答辯人提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根據《_____》的規(guī)定,,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以簽字按手印的方式進行見證的行為即使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答辯人也不應當承擔還款義務,。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會支持答辯人的答辯,駁回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民事答辯狀被告篇三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0__年5月29 日,,答辯人因收到四川市順慶區(qū)人民法院轉來——四川xx房地產開*有限公司關于“判令被反訴人支付因違法阻攔反訴人鋪設天然氣管道導致反訴人改變原設計方案而造成的損失20000元”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四川xx房地產開*有限公司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反訴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未見到所謂的“城市首座項目原鋪設天然氣管道的設計方案”, 四川xx房地產開*有限公司也未事先書面告知答辯人或城市印象業(yè)主大會,,更不用說,,此方案能否獲得通過
二、“城市印象”小區(qū)六百多戶住戶,,天然氣管道已按照小區(qū)戶數計算輸氣管徑,,并已定型管徑。天然氣等能源利用配套設施在業(yè)主購置商品房時已向天然氣公司(其費用已由四川泰合房地產開*有限公司代收)購買天然氣使用權,?!俺鞘杏∠蟆毙^(qū)規(guī)劃區(qū)域內的用天然氣等附屬設施自然屬于業(yè)主共有。
三,、如果1000多戶的“城市首座”小區(qū)要到我小區(qū)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小區(qū)生活用天然氣壓力必定有影響(因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未增壓),。這與《民法典》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的規(guī)定相違背,。
“城市首座”小區(qū)最終借道“城市印象”小區(qū)23幢旁在市政主天然氣管開接口分流或接生活用天然氣管道,對我小區(qū)的用氣質量影響相比較小,,答辯人并給予方便,。這符合《民法典》第八十八條(不動產權利人因建造、修繕建筑物以及鋪設電線,、電纜,、水管、暖氣和燃氣管線等必須利用相鄰土地,、建筑物的,,該土地、建筑物的權利人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的規(guī)定,。
四、在社區(qū)居委會和答辯人建議下,,要求天然氣公司負責人書面承諾公示于我小區(qū):“城市首座”小區(qū)要到“城市印象”小區(qū)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后,,承諾確保今后 “城市印象”小區(qū)天然氣用戶每天高峰用氣壓力無影響或正常使用,答辯人的合理訴求,,天然氣公司一直不發(fā)布承諾書公示于小區(qū),。
五、依據《民法典》第七十六條和《物業(yè)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事項由業(yè)主共同決定,。其中,,決定第(七)項 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yè)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yè)主同意,。事實上,,過十分之一的業(yè)主民意同意都沒有,更不用說書面表決過半業(yè)主同意“城市首座小區(qū)要到城市印象小區(qū)開天然氣接口分流或接已定型管徑輸送的天然氣管道”,。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城市印象小區(qū)業(yè)委會或業(yè)主大會對此事不但未違法,而且是維護了法律的尊嚴,,更不用說承擔什么損失費用或訴訟費用,。
此致
xx市順慶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xx市順慶區(qū)城市印象業(yè)主委員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