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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馬諫議書文言文翻譯篇一
某:自稱,。啟:寫信說明事情。蒙教:承蒙指教,。這里指接到來信,。竊:私.私自。這里用作謙詞,。君實:司馬光的字,。古人寫信稱對方的字以示尊敬。游處:同游共處,,即同事交往的意思,。操:持,使用,。術:方法,,主張。強聒:硬在耳邊噦嗦,,強作解說,。聒:語聲嘈雜。略:簡略,。上報:給您寫,。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馬光第一封來信后的簡答,。重念:再三想想,。視遇厚:看重的意思,,視遇:看待。反覆:指書信往來,。鹵莽:簡慢無禮,。具道:詳細說明。所以:原委,。冀:希望,。
蓋儒者所爭,尤在于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bàng)也。某則以謂受命于人主,,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辟邪說,,難(nàn)壬(rén)人,,不為拒諫。至于怨誹(fěi)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
儒者: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名實:名義和實際,。怨謗:怨恨,,指責。人主:皇帝,。這里指宋神宗趙頊,。議法度:討論、審定國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訂,。有司:負有專責的官員。舉:推行,。辟邪說:駁斥錯誤的言論,。辟,駁斥,,排除。難:責難,。壬人:佞人,指巧辯諂媚之人,。固:本來,。前:預先,。
人習于茍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xù)國事、同俗自媚于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盤庚(gēng)之遷,,胥(xū)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dù),,度(duó)義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恤:關心,。同俗自媚于眾:指附和世俗的見解,,向眾人獻媚討好。上:皇上,。這里指宋神宗趙頊,。乃:卻??梗旱种?,斗爭。之:代詞,,指上文所說的“士大夫”,。洶洶然:吵鬧、叫嚷的樣子,。盤庚:商朝中期的一個君主,。商朝原來建都在黃河以北的奄(今山東曲阜),常有水災,。為了擺脫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災害,,盤庚即位后,決定遷都到殷(今河南安陽西北),。這一決定曾遭到全國上下的怨恨反對,。后來,盤庚發(fā)表文告說服了他們,,完成了遷都計劃,。事見《尚書·盤庚》。胥怨:全都抱怨,。胥:皆,。改其度:改變他原來的計劃。度義:考慮是否合理,。度:考慮,,這里用作動詞。是:這里用作動詞,,意謂認為做得對,。膏澤:施加恩惠.這里用作動詞。一切不事事:什么事都不做,。事事,,做事。前一“事”字是動詞,,后一“事”字是名詞,。守前所為:墨守前人的作法。所敢知:愿意領教的。知,,領教,。
無由會晤,不任(rèn)區(qū)區(qū)向往之至,!
不任區(qū)區(qū)向往之至:意謂私心不勝仰慕,。這是舊時寫信的客套語。不任,,不勝,,受不住,形容情意的深重,。區(qū)區(qū),,小,這里指自己,,自謙詞。向往,,仰慕,。
答司馬諫議書文言文翻譯篇三
全文立論的論點是針對司馬光認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的指責,,指出儒者所爭,,尤在于名實。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從而說明變法是正確的。司馬光的攻擊名實不符,,全是謬論,。文章逐條駁斥司馬光的謬論,揭露出他們保守,、腐朽的本質(zhì),,表示出作者堅持改革,絕不為流言俗語所動的決心,。
第一段主要闡明寫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為兩人之間有分歧,所以寫信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tài)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寫了三層意思:第一層“昨日蒙教”是禮貌性套語,;第二層提到與司馬光“游處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濃,使司馬光很是舒服,;第三層急速轉到“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勢,,直接點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這三層意思集中在一句話里顯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點所在,。不傷感情,,態(tài)度坦率。第二句又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司馬光見解堅定,,并不肯輕易改變,所以“雖欲強聒”多講幾句,,一定得不到見察,;對于洋洋灑灑三千余字的來信,只作簡單答復,,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層是:經(jīng)過仔細考慮,司馬光很是看重自己,,書信往來,,不宜魯莽,所以要做詳細解釋,,希望司馬光能夠寬恕,。這里說明了作者的態(tài)度和方法,又顯示出冷靜沉著,。
第二段是全文駁斥的重點部分,,作者以“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為論證的立足點,,分別對保守派謬論進行駁斥,,表明自己堅持變法的立場。在辯駁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問題一一名實問題,。名正則言順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場,,對同樣一件事(即“實”)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會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馬光在來信中指責王安石實行變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諫,,以致天下怨謗”。這些責難,,如果就事論事地一一加以辯解,,那就很可能會因為對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現(xiàn)象或具體事實而陷于被動招架,越辯解越顯得理虧,;必須站在高處,,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質(zhì),才能從根本上駁倒對方的責難,,為變法正名,。先駁“侵官”。作者不去牽涉實行新法是否侵奪了政府有關機構的某些權力這些具體現(xiàn)象,,而是大處著眼,,指出決定進行變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議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經(jīng)過朝廷的認真討論而訂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體主管部門去執(zhí)行,。這一“受”、一“議”,、一“授”,將新法從決策,、制定到推行的全過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順,、合理合法的基礎上,“侵官”之說便不攻自破,。次駁“生事”,。“舉先王之政”是理論根據(jù),,“興利除弊”是根本目的,。這樣的“事”,上合先王之道,,下利國家百姓,,自然不是“生事擾民”。再駁“征利”,。只用“為天下理財”一句已足,。因為問題不在于是否征利,而在于為誰征利,。根本出發(fā)點正確,,“征利”的責難也就站不住腳,。然后駁“拒諫”。只有拒絕正確的批評,,文過飾非才叫拒諫,,因此,“辟邪說,,難壬(佞)人”便與拒諫風馬牛不相及,。最后講到“怨誹之多”,卻不再從正面反駁,,僅用“固前知其如此”一語帶過,,大有對此不屑一顧的輕蔑意味,并由此引出下面一段議論,。
這一段,,從回答對方的責難這個角度說,是辯解,,是“守”,;但由于作者抓住問題的實質(zhì),從大處高處著眼,,這種辯解就絕非單純的招架防守,,而是守中有攻。例如在駁斥司馬光所列舉的罪責的同時,,也就反過來間接指責了對方違忤“人主”旨意,、“先王”之政,不為天下興利除弊的錯誤,。特別是“辟邪說,,難壬人”的說法,更毫不客氣地將對方置于壬人邪說代言人的難堪境地,。當然,,對司馬光的揭露和進攻,主要還在下面一段,。
第三段進一步明確自己的立場和態(tài)度,,緊承上段結尾處怨誹之多早在意料之中的無畏聲言,作者對“怨誹”的來歷作了一針見血的分析,。先指出:人們習慣于茍且偷安已非一日,,朝廷士大夫多以不憂國事、附和流俗,、討好眾人為處世的良方,。在王安石的詩文中,“茍且”是因循保守的同義語,;而“俗”與“眾”則是為保守思想所浸染的一股強大的社會政治勢力,。這里揭示出他們的精神面貌和思想實質(zhì),,正為下文皇帝的“欲變此”和自己的“助上抗之”提供了合理的依據(jù)。因此接著講到“眾何為而不洶洶然”,,只是說明保守勢力的反對勢在必然,,卻絲毫不意味著他們的有理和有力。接下來,,作者舉了盤庚遷都的歷史事例,,說明反對者之多并不表明措施有錯誤,只要“度義而后動”,,確認自己做得是對的,,就沒有任何退縮后悔的必要。盤庚之遷,,連百姓都反對,,尚且未能使他改變計劃,那么當前實行變法只遭到朝廷士大夫中保守勢力的反對,,就更無退縮之理了,。這是用歷史上改革的事例說明當前所進行的變法的合理與正義性,表明自己不為怨誹之多而改變決心的堅定態(tài)度,?!岸攘x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可以說是王安石的行事準則,,也是歷史上一切改革家剛決精神的一種概括。
答書寫到這里,,似乎話已說盡,。作者卻欲擒故縱,先讓開一步,,說如果對方是責備自己在位日久,沒有能幫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這雖非本篇正意,,卻是由衷之言,。緊接著又反轉過去,正面表明態(tài)度:“如曰今日當一切不事事,,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蔽竦目谖侵刑N含著銳利的鋒芒,,一語點破以司馬光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實質(zhì),,直刺對方要害,使其原形畢露,,無言以對,。
這篇短信筆力精銳,文字經(jīng)濟而富有說服力,,語氣委婉而嚴正,,既不傷害私人的友誼,也不向反對的意見妥協(xié),。作者的修辭和邏輯推理是根據(jù)對具體的人,、具體的場合,運用了反駁,、引導,、對比、證明,、啟發(fā),、類推等方法,由近及遠,、由遠及近,、層層逼進進行的,,它是駁念性政論文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