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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一
2.病假在一周之內,,所在單位審批,超過一周提出書面申請,,由鎮(zhèn)教管辦審批,。病假超過兩周的,由市教育局審批,。
3.公辦教職工病假時間超過六個月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地方補貼不發(fā)。正?;謴蜕习嗪笤侔l(fā),。
二、請假出勤獎扣發(fā)說明:
1.事假每月2天之內,,病假每月3天之內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0元,,事假扣40元,。
2.病假3天以上,事假每月3天或以上,,課務自行調代,,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如經本人申請,,幼兒園同意安排代課,,病假扣25元,事假扣45元,。
3.教師中途有事外出,須填寫外出申請,。每月4次,,每次40分鐘。每次超過40分鐘,,作事假半天處理,。
4.教師遲到早退一次半小時以內扣2元,半小時以上1小時以內扣4元,,超過1小時作事假半天處理,。每月遲到早退不超過3次,超過三次,,每超一次,,作事假1天處理。如上班途中遇特殊原因,,需及時電話聯(lián)系園領導,。
三、幼兒園準假規(guī)定:
1.婚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女年滿20周歲):3天,。憑結婚證請假,。
2.產假:順產:90天,剖腹產:90+15天,。憑生育證請假,。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小產或生產的.按照事假論處。并自行給付代課金,。
3.教師選擇有效節(jié)育措施(上環(huán))懷孕:原則上享受15天產假,,沒有選擇有效節(jié)育措施及有效節(jié)育時間(正常生產3個月以內、剖腹產6個月以內)而懷孕的病假論處,。戴環(huán)假2天,。
4.喪假:直系親屬:3天,隔代:1天,。(僅限于: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及配偶的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其它的以事假論處,。
5.有子女哺乳期(8個月以內),,上下午可安排半小時喂奶或兩次并作一次。(必須在做好班級工作的情況下自己抽空閑時間,。)
四:特別說明
以上幼兒園準假規(guī)定必須由教職工提出書面申請,,園領導根據(jù)幼兒園工作情況批準后才能生效。如果沒有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自行休假,,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全額出勤獎并記入學期考核.
以上準假規(guī)定均屬連續(xù)計算,并且不扣除其它法定假,。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二
1,、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假期除外)請假,,需自己聯(lián)系本班或者同年級同學科教師頂課,事后自己再進行要課補課,;
2,、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等假期除外)請假,,如需教務處調課的,按照每節(jié)課20元支付給教務處,,再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頂課,,并當即支付代課費。如請假教師未及時支付費用,,教務處不安排頂課,。
3、教師因婚喪嫁娶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請假的,,教師履行正式的請假手續(xù)后交教務處,,由教務處負責安排其他教師頂課,費用由學校支付,。
4,、教師請病假的,一周以內自己負責調課,,事后自己再要課補課,;如讓教務處安排調課,按照第二條支付相關費用,。教師請病假一周以上,,且確實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級相關請假規(guī)定,,履行正式請假手續(xù)交給教務處,,教務處安排教師先行頂課,。請假教師在請假結束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把相關手續(xù)(診斷證明、入院手續(xù),、病例,、醫(yī)藥條等)交給教務處查驗。如情況屬實,,教務處按照每節(jié)課20元支付給頂課教師,,請假教師不再支付費用。若請假教師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或者提供虛假證明的,,按照個人事假處理,即按照每節(jié)課20元的標準自己支付代課費,,若不支付,將在學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教師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
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及晉級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5、無論教師之間的調課還是經教務處安排的頂課,,都要保證教室里有教師上課,,授課教師必須認真上課,有授課內容,,并完成課時工作任務,。若教師之間因調課造成空堂的,依據(jù)實際課程表上人員處理,,扣除績效100元,;經教務處安排的頂課,頂課教師造成空堂的,,不支付代課費,,并通報批評,今后不再安排該教師頂課,。
6,、在頂課期間出現(xiàn)的教案撰寫,、作業(yè)批閱等,由請假教師與頂課教師自行協(xié)商,,學校不再做安排,。
7、教師因學習培訓,、教研活動,、參加會議等,按照公事處理,,即自行調課,,事后進行要課補課,教務處不再進行調課,。確實需要教務處調課的,,按照第二條支付相關費用。
8,、大型集會,、教師例會等大型活動及會議的,均視為正常上課,,確需請假的,,不需調課,但缺勤記錄納入績效考核,。
9,、教師請假需履行請假手續(xù),即先由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再交給教務處,,告知是請假教師自己調課,還是由教務處負責調課,,教務處確定情況后方可離校,,確因突發(fā)事情不能及時履行請假手續(xù)的,請委托親屬或者同事等完善手續(xù),,教務處不接受電話,、短信等方式請假。
10,、教師請假次數(shù)每周統(tǒng)計一次并公布,,納入績效考核,如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假期除外)請假頻繁,在學期末統(tǒng)計請假課時總數(shù)中超過一定數(shù)量時,取消當年評
優(yōu)評先,、晉級等資格,,在年終考核時不得被評定為優(yōu)秀。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三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教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教師遵照執(zhí)行,。
一、事假:
1,、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師請假天數(shù)在規(guī)定期限內,,績效考核只扣除獎勵分,,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按績效考核辦法扣分,,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2、教師請假要書面履行請假手續(xù),,校長簽字后,交教導處記錄并安排教師頂課等有關事宜,。
3,、教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xù)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主管醫(yī)生出具病假證明。變相請病假,,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y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y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xù),,學校負責安排代課等事宜,。
2、教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fā)[198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并酌情扣發(fā)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yī)院出具健康證明,。
三,、曠課:
教師連續(xù)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xù)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xù)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xù),。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guī)定:
教職工的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其他時間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
1、法定假期,?;椤?、產假在法定時間以內的假期,,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獎金照發(fā)。學校內部的考核獎不享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哺乳假人員,,在假期內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計發(fā)。
2,、事假,。一月中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不足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3,、病假,。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績效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上(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xù),經審批后生效。
5,、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周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并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情況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7,、請假期滿要續(xù)假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
8、請假完畢應由學校負責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六,、關于教師遲到、早退和中途離校的規(guī)定
1,、遲到,。晚于規(guī)定時間5分鐘的.計遲到一次。
2,、因特殊情況,,必須中途離校或早退的,,一小時內,,不記請假或礦工,超過一小時的必須請假,,同時在離校前到教導處,、值周組、門衛(wèi)上做好記錄,,記錄清原因,、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否則按曠工論處,。
3,、學校行政對教師中途離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離校和早退者經查實按曠工記載,納入年終考核,。
4,、星期天下午門衛(wèi)人員、班主任必須在學生進校時間前到校,,例會請假的按半天請假時間計算,。
說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jié)假日,。
2、本規(guī)定與上級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安樂河鎮(zhèn)中心小學
20xx年9月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四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穩(wěn)定,,根據(jù)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病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在一星期以內的,,由本人寫假條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請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長批準,再回教育局審批,。
2.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具假條由校長批準,,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yī)院證明,具請假條報請校長批準,。
3.事假,、病假天數(shù)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師每天扣40元(或每節(jié)課10元),,全部補給代課教師。
5.教師事假,、病假期間不享受30%的績效考核工資,。
三、法定假
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假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shù)依據(jù)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jù)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①具備請假條,;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④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⑤批準后的請假條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學校校長報告,,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假按月統(tǒng)計,,每月公布教師請假情況,。
4.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5.曠課一節(jié)扣30元,,曠課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7.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五
1,、教職工因故須離崗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
2,、假期種類及期限:
(1)事假。有要事,,確需離崗者,,每月不超過2.5天,超過2.5天者自己付頂課金,。
(2)病假,。因病不能堅持工作必須請假治療或休養(yǎng)者,必須提供醫(yī)療定點醫(yī)院的證明和病歷,,履行病假手續(xù),。
(3)婚假。教職工結婚給假三天(晚婚增假20天),,需延長假期,,作事假處理。
(4)喪假,。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給五天以內的喪假,需延長者作事假處理,。
(5)女教師生育假,。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在產假期內,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給假一個月,;晚育(24歲)另給假一個月,。
(6)女教師人工流產,憑縣級以上證明,,可批假15天,,同時上環(huán),視情節(jié)可延長1—3天,;單獨上環(huán)取環(huán),,視情況可準假1—3天。
(7)路程假,。事假、婚假,、喪假等如果確實赴外地(不含旅游結婚)處理者,可根據(jù)路程遠近,,往返實際所需要時間給予路程假,。
(8)探親假。教職工需赴外地探親的,,均安排在寒暑假,。非暑假探親的,,或不符合探親規(guī)定的,一律作事假論處,。
3,、請假期內的待遇問題:
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在規(guī)定時間的,工資照發(fā),,超過規(guī)定假期者,,其工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照發(fā)、減發(fā)或停發(fā),。病假期內的待遇問題,,按上級有關文件辦理。
4,、請假手續(xù)及審批:
請假必須由教職工本人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批準后方可離崗。因急病或急事確實不能事先請假時,,可委托他人辦理,,請假在三天以內的,,由教導主任批準;一周以內的,,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的報教辦室批準。
5,、未經請假擅自離崗者,,或雖經請假尚未批準及逾期不歸未經續(xù)假者,均按曠工處理,。
6,、根據(jù)病事假天數(shù)確定學期考評等次,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全學期累計事假2天以內(含2天),,或病假5天以內(含5天),,或事假1天以內同時病假2天以內,,為一等獎,全額獎金,。
(2)全學期累計事假4天以內(含4天),,或病假10天以內(含10天),,或事假2天以內同時病假5天以內,為二等獎,,獎金50%。
(3)全學期累計事假10天以內(含10天),,或病假22天以內(含22天),,或事假5天以內同時病假11天以內,,為三等獎,,獎金30%,。
(4)全學期累計事假11天以上(含11天),或病假23天以上(含23天),或事假5天以上(含5天)同時病假11大以上(含11天),,不發(fā)學期綜合考評獎,。
7、一年內兩學期均獲二,、三等獎的,,年度考核不能參與優(yōu)秀等次評比。
8,、設月考勤獎。出滿勤每月發(fā)獎金50元,,病,、事假每半天扣1 元,依此類推,。每月事假超過2.5天,,每天按20元扣除,病假超過2.5天,,每天按10元扣除,,作為代課金。曠課一節(jié)按半天計算,,每月遲到早退5次以上按半天計算,,10次以上按一天計算。
9,、以上制度,,從20xx年x月x日起開始執(zhí)行。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六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并給予教師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時間,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教師初婚的憑婚姻登記證明可請婚假,,期限不超過一周,;再婚的憑相關證明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天,管理制度《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xù),填寫“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課,,事后補上,;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xié)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務處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請假期滿需要繼續(xù)請假的要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學校部門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部門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17,、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師請假制度7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并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xù)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yī)院出具證明,,并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guī)定的,,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并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jié)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并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jié)課,請假一節(jié)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jié)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jié)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七
1,、教職工因病請假,須憑市級醫(yī)院的請假建議證明,,并經學校批準方可休息,。
2,、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手續(xù),。公傷假要有市級醫(yī)院的公傷證明,并也都要辦理請假手續(xù),。
3,、教職工否認請何種假,均需填寫請假單,,經批準方可離校,,確因情況特殊來不及請假的,必須在返校兩天內說明情況,,辦理補假手續(xù),,逾期不辦的.作曠工處理。
4,、教職工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長審批,。教工上班時間中途離校1.5小時以內,,須向室長請假,作好記載,,1.5小時以上向教導主任職工則向有關領導請假。
5,、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同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請假,。
6,、教職工請假,應將請假期間的工作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不經領導同意,,教師不能擅自調課離校。
7,、教師如突然身體不適或發(fā)生意外情況而不能準時到校,,必須在上班前通知校領導,以便課務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規(guī)定處理。
為推行制度化管理,,貫徹“以法治?!崩砟?,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根據(jù)xx區(qū)教育局人事管理辦法和何樓中心校請假制度,,并結合學校情況。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八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guī)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xiàn)“有章可遵,,有規(guī)可循”,,現(xiàn)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guī)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xxx天以上(含xxx天)須提供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xù),,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xù)假,,續(xù)假手續(xù)與請假手續(xù)相同,,續(xù)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xxx周歲,,女xxx周歲),,可請假xxx天;再婚可請假xxx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xxx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xxx天喪假?;榧?、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guī)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xxx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huán)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xxx小時,。
10、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yè)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xù)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xxx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xxx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jié)自付xxx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xxx元,。
12、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xxx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xxx元,,事假一天扣獎xxx元,曠工一天扣獎xxx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xxx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guī)定同時廢止。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九
為進一步加強常規(guī)管理,,提高教職工的組織紀律性和工作責任心,,保障幼兒園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實現(xiàn)“有章可遵,,有規(guī)可循”,,現(xiàn)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教職工請假規(guī)定如下:
1,、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
2,、教職工有事應提前請假。二天內的向園長請假,,三天以上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若有全園性重大活動,時間無論長短均需向中心校校長請假,,園長請假需經中心校校長批準,。請假(無論什么類型的假)都要有書面請假條,其中請病假累計3天以上(含3天)須提供正規(guī)醫(yī)院出具的病假單,。教職工請假均需經批準并移交清楚工作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也應及時電話請假,,并將書面請假申請表于上班時補交。請假期滿,,應按時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xù),,若因故還不能上班,可以請續(xù)假,,續(xù)假手續(xù)與請假手續(xù)相同,,續(xù)假需中心校長審批,。
3,、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4,、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后,必須及時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后要主動補假,,并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論。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5、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請假三天;實行晚婚的'(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請假10天;再婚可請假3天,。(婚假從結婚正日或提前一至兩天起算,。)
6、本人直屬親屬死亡,,可請3天喪假,。三代內親屬死亡,可請1天喪假,。
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guī)定條例辦事,。
7、產假順產為三個月,,剖腹產延長十五天;對晚育的(24周歲后生第一胎),,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
8,、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休假時間:放置宮內節(jié)育器,自手術之日起休息三天;帶環(huán)受孕人工流產術后休息十五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不做病假處理。未采取措施導致計劃外懷孕做流產手術,產后休息作病假處理,。
9,、孩子處于哺乳期的老師享受哺乳時間,每天1小時,。
10,、教職工外出函授學習,原則上利用業(yè)余時間,,如必須在工作日參加學習進修,,課務盡可能自己調代且每學期連續(xù)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周,或間斷外出學習時間不超過10天;如確有困難需要其他老師代課,,每節(jié)自付3元,,期末時財務處在其工資中扣除;如超過時間,作事假處理;未經園部同意參加各種學歷進修的幼兒園不報銷任何費用,,也不準假,,如要請假一律按事假處理。
11,、每月出滿勤,,給予表揚和適當獎勵,獎勵金額為20--25元,。
12,、如遇特殊情況,教師每月可有三次臨時離園時間,,臨時離園必須向副園長說明理由,,同意后進行登記。離園累計時間超過0.5小時以上,,不享受月全勤獎,。
13、每位教職工每學期享受一天公休假,,需提前向園長請假同意,。請假者酌情扣獎,病假一天扣獎10元,,事假一天扣獎20元,,曠工一天扣獎50元。
14,、因班上老師請假臨時代課或承擔其它工作任務的,,超工作量獎一天為15元。
15,、其它事項按中心校教師考核標準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幼兒園以前制定的請假規(guī)定同時廢止,。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十
為了推行制度化管理,貫徹“以法治?!崩砟睿瑖烂C工作紀律,,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續(xù)推行制度化管理,,結合學校情況,制定《初中教師請假制度》,。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每月一天,。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鄉(xiāng)鎮(zhèn)以上醫(yī)院證明可請病假,,時間根據(jù)病情而定。
3,、婚假教師結婚,,期限不超過一周。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xù),,填寫“初中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xié)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主管領導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請假期滿需要繼續(xù)請假的要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其他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17,、請假超出規(guī)定時間的每天扣除工資20元,曠工每天扣除工資40元,。
18,、每月全勤獎:教師每月全勤獎勵10元,;
19、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
2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十一
事假:
請假1天扣40元,,請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資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憑住院證明和處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單)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資比例按日扣款。無病假證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時間:1小時扣5元,,滿3小時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時以內學期累計,。
遲到:
5分鐘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時后取消全月出勤獎,。
每天扣20元,每小時2元,,遲到一次扣1元,,一月內累計遲到3次作一天扣除。
2天內請假自己調課好,,并自付給代課教師每天20元作補貼(請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園部安排,代課費相同,。
正常年齡訂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順產2個月,,剖腹產3個月,晚育4個月(結婚1年后生產),,戴環(huán)懷孕15天+2天上環(huán)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崗位獎,跨月的.視上班時間定,。)
全學期無請假,、外出,。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十二
1. 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無課的教師向年級組長請假,,有課的教師向教務處請假,,行政人員向有關處室請假。
2. 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均須到校長室辦理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條批報,,并將假條交至教務處,有課的教師請假必須填寫調課意向,,待安排好調課,、代課手續(xù)以后方能離校。
3. 請假手續(xù)要齊全,,在校請假必須填請假單并報批,。特殊情況,必須電話通知或代請假,。返校后一周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xù),。凡不補辦請假手續(xù)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4. 所有的請假手續(xù),,各辦公室主任,、處室、校長室均作出記錄,,并按周報至教務處存檔,,各辦公室主任,處室要認真做好教職工出勤統(tǒng)計工作,。
1. 遲到時間規(guī)定為30分鐘之內,,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jié)課,,按兩節(jié)計算,,超過兩節(jié)按半天計算。
2. 中途請假外出,,30分鐘之內按遲到一次考勤,,超過30分鐘按課時考勤,超過一節(jié)課按兩節(jié)課計算,,超過兩節(jié)課,,按半天計算。
3. 學校照顧每位教師每學期因特殊情況可允許遲到,、早退,、中途外出(30分鐘之內)六次,第七次起作違反勞動紀律論,,超過部分每四次折算為半天,。照顧的情況(指哺乳或托幼等)只作記載不作考核,,但請假手續(xù)仍須齊全。
4. 有課請假,,且不能于當天補回課時的,,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每少上一節(jié)課扣3元,,每代上一節(jié)課加3元,。
5. 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崗位,,無故不上課者作曠工處理,,曠課一節(jié)扣發(fā)10元。曠工一天扣發(fā)50元,。曠工情況記錄后,,作為教師學期考核依據(jù)。曠工情況經教育不改上報教育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6. 節(jié)假日由學校安排工作的,,學校發(fā)放加班津貼,,津貼數(shù)額由行政會議討論視經濟情況而定,。節(jié)假日上班只加班但不調休。
7. 因培訓,、函授而缺課的,,須補齊課時,不能安排補齊的.,,則扣相應的課時(每節(jié)扣3元),。
8. 教師參加各類教研活動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返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返校,,須立即電話通知教務處,,否則作事假處理。
9. 教師在見習期內,,如有兩次或兩次以上曠工,,延長見習期一年,延長期間享受見習期工資待遇,。
10.所有請假,,除扣發(fā)學校規(guī)定的獎金外,還參照上級文件規(guī)定扣發(fā)工資,。
(1) 病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全勤獎,;②連續(xù)請假3天以下,,課時要補齊,,若不補齊扣獎金3元/節(jié),并與考核掛鉤,;連續(xù)請假3天以上需病歷,、處方、發(fā)票,、請假證明四證俱全,,扣發(fā)當月全勤獎和缺課時金額;③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扣發(fā)50%的學期考核獎,,超過2個月的則不發(fā)學期考核獎,。
(2) 事假:①扣除3.80元/天午餐補貼及相應款項,另扣除當月全勤獎10元/天,, 3天以上扣發(fā)當月全勤獎,;②連續(xù)事假:1-3天的扣獎金5元/天,4-7天的扣10元/天,,超過7天的15元/天,,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7天的扣發(fā)3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fā)50%學期考核獎,,累計超過15天的,,不發(fā)學期考核獎。
(3) 婚喪產假規(guī)定:未達晚婚年齡的婚假3天,,達到晚婚年齡的7天,,教職工直系親屬死亡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以及職工的,,可給予3天喪假,女教職工實行有計劃生育的,,產假為90天(產前后合并計算),,若雙胞胎的另加15天,計產假為105天,?;榧佟始?、產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的以事假論,。晚育的,男方可享受3天的護理假,。以上規(guī)定中扣發(fā)3.80元/天的午餐補貼,,產假只扣全勤獎(午餐補貼3.80元/天)。
(4) 假期計算:事假、婚假,、喪假期內,,如遇星期天外的法定節(jié)日,則不計入假期天數(shù),。病假,、產假,則包括星期天和法定節(jié)假日,、包括寒暑假在內計算假期天數(shù),。
(5) 雙休活動:雙休活動要求出勤,不出勤的扣發(fā)雙休活動費,。
(四)有關教師照顧規(guī)定:以家庭和戶口為準,,在陶莊鎮(zhèn)的每學期照顧1天,本縣非陶莊鎮(zhèn)的照顧2天,,本省非嘉善縣的照顧3天,,非本省照顧4天。照顧天數(shù)在本學期未用完的則發(fā)30元/天補貼,。非本省教師每學年來回車費按國務院文件精神報銷一次,,按本人工資部分30%以內自理,超出30%部分由單位報銷,。已婚非本省教師每四年安排一次探親假,,報銷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十三
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穩(wěn)定,、正常開展,,不斷提升學校內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jù)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fā),。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超過三天。若當月請假超過兩次,,則從第三次起每節(jié)事假扣2分,,并每一節(jié)課按16元扣。學期期末考試請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節(jié)課計,。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縣教科局批準。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和藥費發(fā)票。
2.病假一個月以上兩個月以內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病假從第三月起到第六個月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病假從第七月起,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代課費按學校的平均課時量計)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除大病住院按國家政策執(zhí)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個月以內,,應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取相應的金額支付給代課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調入本校滿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帶薪婚假,。必須在結婚期間(以舉行結婚儀式為準)前后一周或兩周的特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計。
②若教師在原工作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校,。
③教職工結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④在規(guī)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和績效工資,。
2.產假、計劃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師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按相關文件文執(zhí)行,。
②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教學工作。
3.喪假
①教師的直系親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7天(含節(jié)假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②喪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縣以上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威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shù)依據(jù)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jù)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威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為防止虛報謊報工傷規(guī)范工傷請假制度,現(xiàn)對工傷情況做以下界定:教職工在上班期間發(fā)生的意外事故,。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逐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③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④批準后的請假條和課程表一并送教務處安排好課程及相關工作;⑤返校要及時銷假;⑥相關資料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提前用電話通知相關組織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但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若出現(xiàn)空課堂,,按曠工處理。
3.所有的請假一律以書面假條為準,,一律由校長審批,。
4.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做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jù)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計,見證件后再按規(guī)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調課規(guī)定
1,、教師盡量不調課,,凡有事需調課的教師,必須在調課前的一天,,以書面形式申請雙方簽字,,并經教務處同意為準,否則以私自調課論,。不準隨意調課(私自調課),,違者扣當事人雙方檔次工資各2 0元。
2,、每月調課不超過1次(1天),,調課不許間隔周次調課。若遇調課當天有其它活動,,不許調課,。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私自調課一節(jié)扣2分,。
八,、關于上課遲到、曠工,、曠課,、私自調課和上課接打手機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論處:
(1)教師擅自停課,、私自調課以曠課處理。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4)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無正當申請理由或申請續(xù)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
(5)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學校者;
(6)經教育仍不服從學校安排,,拒不到崗位工作者;
(7)學校教師應按作息時間規(guī)定上班,,未經許可擅自離崗,以曠工論處,。
2,、上課期間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課接打手機者一次扣20元,兩次按曠課一節(jié)處理,。
4,、無意曠課一節(jié)扣2 0元,有意曠課一節(jié)扣50元,,遲到,、早退一次扣1 0元,曠會一次扣2 0元,,會假一次扣1 0元,。另:曠課一節(jié)扣1 0分,遲到,、早退,、曠會扣5分,升旗按一節(jié)課計,。
5,、課堂上不準吸煙、打手機,,違者扣10分,。
6、早晚自習,,早自習是義務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分,遲到扣1分,,每個晚自習按一課時計,。
7、故意不服從學校安排,、不參加各種有益活動者扣2 0元,。
8、凡有曠課,、曠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評優(yōu),年終不能評為先進,;一學年累計曠課10節(jié)以上或曠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十四
1、教師有事可以請事假(不包括婚喪假,、產假,、護理假、探親假),。教師應盡量不請或少請事假,,有事盡量安排到公休日、節(jié)假日進行,。
2,、教師請事假每月累計滿1天扣2分,請事假累計半天扣1分,。教師請事假每月累計超過1天每天扣3分,。(教師每學期事假累計不超過3天,累計超過3天的按曠工計算,。
3,、請事假本人須出具請假條,經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審批后,,視為請假,,未經請假手續(xù)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以曠工處理,。
1,、教師因病不能堅持工作須自覺履行請假手續(xù)。1個月以內的病假(含雙休日)須本人出具請假條,,由中心學校校長審批簽署意見后,,報縣教育局審批,將辦理的病假請假條報學校后視為請假,。
2,、教師請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師到中心學校校長處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對請假手續(xù)或情況報學校校長,,經審核后方可離崗視為請假,。
3、教師請病每月假累計滿1天扣1分(含1天),。請病假每月累計半天扣0.5分,。教師請病假每月累計超過1天每天扣1.5分。(教師病假一學期累積滿5天,,超出扣發(fā)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的日工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教職工請產假(或護理假),,須本人出具請假條,,憑相關生育證明,經中心學校校長簽署意見審批,,并對請假手續(xù)或情況報學校校長,,經審核后方可離崗。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男方護理假7天。難產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jù)戶籍所在地區(qū)級以上公立醫(yī)院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3,、女職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實行晚育的女職工,,產假為105天,,男職工護理假15天。
4,、在產假期滿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5,、產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正常晉級,、評聘和年度考核,。
1、教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時可請5天的婚喪假,。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宜根據(jù)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教職工婚喪假,、路程假須本人出具請假條,,經校主管處室(年級組)簽署意見后,由校長審批,。
3,、男二十五周歲、女二十三周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長到30天。
4,、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正常晉級,、評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車船費用等職工自理。
1,、一般教師請事假1天以內的或請病假在1天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請病假3天或請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長處辦理,,學校校長不給予批準辦理。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崗者。
2,、私自雇人頂崗者,。
3、請假期限已滿,,不續(xù)假或續(xù)假未獲批準而逾期不歸者,。
4,、請假人請假事由與事實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經學校批準而擅自脫崗者,,停課1學時按曠工1天計算。
6,、不服從組織調動,、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崗工作者,。
曠工處理
1,、連續(xù)曠工在3天以內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在5天以內的教職工,按照曠工天數(shù),,扣發(fā)績效工資獎勵性部分的日工資,。
2、連續(xù)曠工在4—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6—1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3個月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連續(xù)曠工在6—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11—2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半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連續(xù)曠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1天—30天的教職工扣發(fā)全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5、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
6、曠工時間不計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上蔡縣教師請假制度 教師請假制度管理規(guī)定篇十五
根據(jù)教育局《關于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中的教職工請假制度,,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但必須覆行請假手續(xù),,手續(xù)完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管理,使教師請假做到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周歲,女23周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
(2)教職工直系親屬,,喪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請假,,一學期最多不超過10天,。
(4)婚、喪假期問的工資照發(fā),,除此以外經嚴格審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工資待遇,。
教職工請病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否則不予準許,。
(1)每學期病假累計在一個月以內的工資照發(fā),病假累計超過一個月的,,從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終一個月的獎金。
(2)如系醫(yī)院確診為癌癥,、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憑醫(yī)院證明),,工資待遇可作特殊對待。
(3)教職工在病休期間,,必須專心治病,、養(yǎng)病,不得從事以獲取利潤和報酬為目的的第二職業(yè),。每月必須定期向單位匯報疾病治療情況,,凡有借治病休養(yǎng)為名從事第二職業(yè)者,可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產假
(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產假一般為90天,,符臺晚婚規(guī)定的(己婚女24周身歲生育第一胎者),,產假為120天,產假期間,,采取了節(jié)育措施,、并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80天,。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休息期間停發(fā)工資。
(2)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曠工的有關規(guī)定論處,。除正常的'事、病,、產,、婚、喪等假之外,,凡超過假期或非正常請假者,,每學期假期累計計算,1個月以內每天按本人日工資的50%扣除,,一個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資的70%扣除,,學校扣除請假教師工資,,應按日計算,,當月扣除。
教師請假三天以內由小學校長審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內由中心校長審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請單位負責人簽字后,報局分管領導審批,。
先經本校校長簽字后到中心校審批登記,,方可離崗。凡不履行請假,、銷假手續(xù),,隨意離崗或既無正當理由,又不辦理請假銷假手續(xù)的,,一律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扣發(fā)日均工資,連續(xù)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一個月的,,除扣發(fā)工資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評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
以上條模,,評優(yōu),,晉升職稱???,望各學校嚴格遵照執(zhí)行,。